[心情] 離婚完成式

作者: Bedlem (Bedlem)   2017-12-26 01:10:44
到今天為止,距離和前妻一起到戶政事務所辦離婚,算是
滿一個星期了,寫點回顧性質的文字好了。
其實就算到今天,我還不是很想離婚,但是沒辦法。前妻
一路相逼,在月初就把兩個小孩的早上帶上學,與下午放
學後安親的工作,都直接丟給我,不再管了(其實之前也不
是她做,而是前岳母做)。我一個正常的上班族,不要說下
午兩個小孩放學後安親的工作,根本沒辦法接手,即使是
早上帶小孩去上學,也只有可能在早上七點帶兒子去上小
學,不可能同時帶女兒上幼兒園(娃娃車通常八點半才來社
區接女兒)。
如果前妻和前岳母有預告一定期間後要這樣做,我可能還
有一點可能,去找外面的保母或安排到晚上的安親班(即使
是這樣,小孩的反彈也會很大),但前妻今天決定,隔天就
不想管小孩了,我只好請我父母緊急從桃園北上,來幫忙
照顧小孩。還好之前我每個周末都有帶小孩回桃園看我父
母,每天晚上也堅持讓小孩用平板電腦跟爺爺奶奶視訊,
小孩和爺爺奶奶還算熟,在我父母進駐我家幾天後,混亂
的情況算是稍微穩定了下來。
接下來的離婚談判,我受到我父母很大的壓力。因為不離
婚,小孩的監護權確定不下來,他們就不可能帶小孩回桃
園住(因為小孩的戶籍無法移回桃園,就無法在桃園上學),
他們也不可能長期住在我這邊。我有建議我媽,先拖個半
年,再依照民法 1089 條之1,用分居半年的事實,要求法
院判定小孩監護權,然後等監護權拿到手,再將小孩遷回
桃園,之後再跟我前妻打支付小孩撫養費的官司。但我媽
和我媽請的律師認為,如果到時法院問我兒子的意見,而
我兒子想跟我前妻住,那監護權官司是不一定會贏的,這
個策略變數太多,而且時間拉太長,我父母都會被綁死在
這裡,不是好的選擇。
在雙方律師會談前,我問我兒子和女兒說,你們去勸媽媽
不要跟爸爸離婚好不好 ? 我兒子拒絕,我女兒說,如果她
去跟媽媽這樣說,媽媽會罵她。我嘆了口氣,想說如果連
小孩都不反對父母離婚,我好像也沒什麼好堅持的。加上
來自我父母的壓力,和各種現實的因素,所以最後我很快
就答應簽字離婚了。
離婚當週的週末,我還是帶著兩個小孩,和前妻一起吃了
頓飯。我本來提議去吃侯布雄或者新都里的懷石料理,但
我前妻拒絕,說太遠了,所以後來改去一間還算雅致的義
大利麵餐廳。與小孩和部分財產有關的事務,比如探視小
孩的具體日期、部分財產歸屬的釐清與交接手續,也很順
利的辦好。在一起吃飯時,前妻跟我爭取多一些天數探視
小孩,主要是有五週的月份,她要求要有一半的週末歸她。
我說離婚協議沒有寫這些日期歸妳,但她還是一直爭取,
說離婚協議沒寫清楚。後來我說,如果妳肯付小孩撫養費,
那這些就都好談,但如果妳不肯付,那就不要再講了,所
以前妻就放棄再跟我談這些東西了。
或許是意識到離婚以後,兩個小孩要見到媽媽和外婆有困
難,而我下意識不太想再跟她們有接觸(因為在離婚談判期
間,我其實和她們處的不太愉快),所以我把兩個平常在用
的平板電腦,分別設定給兩個小孩用,還分別以兩個小孩
的名義,建了 Line 帳號,讓他們兩個,可以每天自行和
他們的媽媽與外婆視訊通話。我每天晚上會照以前我要求
我小孩,要和我父母視訊通話的要求,要我小孩去跟他們
的媽媽和外婆視訊(但他們的媽媽和外婆,其實都會主動打
視訊通話過來),讓兩個小孩即使不是在女方的探視日期,
也能每天感受到媽媽和外婆的關愛。這樣應該會對小孩的
正常成長,有一定的幫助吧。
在我前妻離家後,兩個小孩晚上會來陪我睡,到我父母進
駐我家後,兩個小孩變成和我媽一起睡。或許要等小孩再
長大一些,這種情況才會改變吧。
其實除了離婚談判以外,我最近在工作上要處理的事情也
很多。在和前妻去戶政事務所辦手續的下午,我還是得進
公司處理事情,這幾個星期也非常忙碌,每天都有一堆會
議要開,有時還得帶一些文件回家處理。然後是小孩的事,
帶兩個小小孩不是辦家家酒,簽聯絡簿,盯小孩功課和學
校考試成績,陪小孩做作業,陪小孩玩,必要時扮黑臉管
教小孩,都不是簡單的事。有時小孩顧著玩,不肯乖乖聽
話,導致我心力很累的時候,難免會埋怨不負責任的前妻,
但後來我體認到,抱怨是沒用的,儘快調整情緒,把該做
的事情做好,爭取時間多休息,才是正途,不需要浪費時
間,去思念或埋怨一個不肯負責的人。
我父母打算在我家住到明年暑假,讓小孩讀完這個學年再
搬去桃園,然後在這半年中,讓小孩慢慢參與桃園那邊的
社區和學校活動,好讓他們能慢慢適應和爺爺奶奶同住,
以及之後搬家所造成的巨大變動。對小孩來說,也算是不
幸中的大幸吧。
在我照顧小孩到很疲憊的時候,多少會埋怨前妻,但是人
各有志,想法或理念不同,強留下來也沒有意思。說到底,
我不太想祝福她,但也無意詛咒她。她想過她喜歡過的人
生,覺得那樣才是她想要的,那就去過吧,反正她就是那
樣的人。至於我自己,我是覺得,努力把自己過的更好,
才有可能遇到更好的人,所以離婚了也沒什麼,或許訂一
個可行的,可以讓自己更好的計畫,然後確實執行,會比
沉溺在離婚的傷痛中(如果有的話),要更有意義一些。
看到前妻的親友散布,誇大或扭曲一些個人隱私,來攻擊
我個人和我家人,好達成離婚目的,或者搶佔道德制高點
的一些舉動,其實我的情緒有點複雜。或許對於人性的各
種面向,我之前認識的還不夠深,才會碰到這種事吧。我
想,秉持善念,努力進取,正面思考,總會遇到對的人。
人們不需要浪費時間,糾結在那些負面的事物或情緒中。
作者: juju1019 (snow)   2017-12-26 01:31:00
你想要小孩,就該有心理準備為了小孩調整生活
作者: sincery (123)   2017-12-26 01:32:00
想要更好的人生,首先,請先將牛皮癬治好
作者: juju1019 (snow)   2017-12-26 01:36:00
你們大人間的恩怨,希望別影響到小孩~
作者: annweil (小安)   2017-12-26 02:27:00
不管怎樣,加油了
作者: cyndilin (cyndi)   2017-12-26 05:10:00
B大連自己健康都沒辦法管理好的人,還敢說別人不負責?
作者: rinoya (咩咩咩)   2017-12-26 08:41:00
律師費記得付給媽媽,不要再讓媽媽出了
作者: Js1233 (尸ㄒㄒ你真是雜碎)   2017-12-26 09:19:00
你的善念就是錢賺不少了,房子車子還是老爸媽的善念給你的連你兒子的房子都是你老爸媽給的,還能視為理所當然
作者: sabrinalll (風起)   2017-12-26 10:19:00
一個女人寧願淨身出戶都要跟你離婚,也許你真有一些需要深刻反思之處?兒女也不想跟你住...你或許是爸媽的好兒子(?),但為人夫、為人父,真沒有需要反思之處嗎?
作者: Bedlem (Bedlem)   2017-12-26 10:36:00
她不是淨身出戶,她是把照顧小孩的責任和潛在的龐大費用,甩在我身上,然後跑掉了。真正在做事和承擔的人,是我和我媽,我前妻才應該反省。
作者: rinoya (咩咩咩)   2017-12-26 10:46:00
好好好好,但記得媽媽幫你請的律師,這筆費用要記得還給你媽媽
作者: danny0178 (Pony)   2017-12-26 10:48:00
所以你當時說了什麼而讓律師和其它人傻眼?
作者: Bedlem (Bedlem)   2017-12-26 10:53:00
律師説換身分證時要準備照片,要不然戶政事務所會掃舊的照片來用。我看氣氛有點壓抑,就説,反正原來的身分證上的照片也蠻帥的,應該不用換了,讓大家輕鬆一下。
作者: rinoya (咩咩咩)   2017-12-26 10:54:00
.......
作者: shan1028 (說好要幸福)   2017-12-26 11:23:00
所謂的淨身出戶是指不拿你任何東西離開吧而且光前面你說怕小孩會說想跟媽媽一起,不就表示你連小孩都不願給女方既然不願意給女方,那麼為何你要跟女方要扶養費= =“
作者: rinoya (咩咩咩)   2017-12-26 11:42:00
因為又不是我想離婚,而且養育小孩她也有責任,她想離婚就自然要付出代價
作者: Camjar (Camjar)   2017-12-26 11:54:00
B大你的分身艾低rinoya跑出來了......
作者: rinoya (咩咩咩)   2017-12-26 12:43:00
我跟他沒有關係喔w但還是謝謝Cam大的稱讚,我覺得我很成功
作者: mnmnb   2017-12-26 12:59:00
前妻親友上來說明叫做誇大,扭曲事實,所以現在是只有你能上來討拍取暖講些扭曲你前妻的鬼話嗎?
作者: Bedlem (Bedlem)   2017-12-26 13:08:00
前妻不肯承擔撫養小孩的義務,是事實,可不是什麼鬼話。我媽為了幫忙應付我前妻提出離婚,趕來照顧小孩,忙進忙出,已經感冒生病了。看到我媽累倒在床上的情況,我就忍不住覺得生氣。算了,一切都會過去的,該怎麼做就怎麼做吧。
作者: Js1233 (尸ㄒㄒ你真是雜碎)   2017-12-26 13:14:00
B大分身確認XD
作者: rinoya (咩咩咩)   2017-12-26 13:17:00
- 3-大家一起來當啦
作者: dogpampam (咲耶)   2017-12-26 16:00:00
你才推卸責任
作者: howard2001 (新來的)   2017-12-26 17:30:00
你媽很可憐,老了還要這樣操勞
作者: Bedlem (Bedlem)   2017-12-26 17:37:00
還不都是不負責任的前妻造的孽
作者: yayuann4590 (流星飛過)   2017-12-26 20:22:00
永遠都是別人的錯,只能祝你下一個老婆會更好。
作者: shioo (shioo)   2017-12-26 21:00:00
你老婆不負責任是因為你在婚姻關係裡沒有對她也負上全責所以她錯了的前提是你也錯了只檢討對方真的很好笑
作者: afur (戀人)   2017-12-26 22:51:00
你老婆本來要撫養權的,應該要說[不肯照你的方式承擔]
作者: icolee (icolee)   2017-12-27 00:03:00
給你的前妻以及她的家人朋友,掌聲再掌聲,幹得好!多的是攪豬屎的,短時間處理完畢,漂亮!
作者: markliao (Mark)   2017-12-27 03:58:00
看起來是你一直用各種手段逼人,最後對方不想再被你脅迫讓你的各種算計都落空。你現在滿嘴女方不負責任是能幫你賺到什麼?連鄉民的支持都賺不到。算計太深反而全落空若你能聽進去,停止算計,全心甘願為他人付出。你失去的可以全部都回來。停止算計。全心、甘願、用心為家人付出全部用來算計家人的腦,改用來計畫、執行協助家人得到他們想要的、需要的。你才能反轉失敗人生你可以問問自己,公平對你來說比較重要,還是家人的和樂與健康?正確對你來說比較重要,還是家人的快樂與愛
作者: Bedlem (Bedlem)   2017-12-27 06:21:00
其實我並不缺小孩的撫養教育費用,不要說我自己的收入可以負擔,我父母也有支持一些。要前妻付錢,是為了公平,畢竟小孩平常是我這邊在帶)。我知道她不會付,因為每次我提這個她就不高興,但是她提離婚(包括離婚前的一些態度和行為)也讓我不高興。既然她沒有為我想,為了公平,我又為何要為她想,然後避提小孩撫養費的事呢?
作者: cyndilin (cyndi)   2017-12-27 06:46:00
你媽幫你買單,你也答應簽字了,那麼不高興的話,就法院訴訟,自己做的決定自己負責,別把自己的責任怪給你媽
作者: Bedlem (Bedlem)   2017-12-27 07:19:00
我是被我前妻用小孩福祉脅迫,才簽字離婚的。在受脅迫下簽的約,為何要心甘情願接受?如果要這樣,那中國從鴉片戰爭以來,和列強簽的不平等條約,是否也要心甘情願的接受?
作者: cyndilin (cyndi)   2017-12-27 07:24:00
搞清楚是你媽肯花錢你才肯簽吧,不接受就法院重談啊,離姻不自己談條件,大家早之前都勸別讓B媽介入
作者: Bedlem (Bedlem)   2017-12-27 07:27:00
我父母等於是拿他們的退休金和精力,來替這件事買單,道理上他們根本不用出這些力和錢。不要講小孩的學費和生活費了,前岳母幫忙帶小孩這麼多年,每個月都有跟我和我太太拿錢,換成我父母來幫忙帶,為何我前妻就不用付錢給我父母?真是雙重標準,吃人夠夠。
作者: cyndilin (cyndi)   2017-12-27 07:31:00
反正你要小孩也是演戲給B媽看的,現在你大可反悔
作者: rinoya (咩咩咩)   2017-12-27 07:33:00
呃 讓你的父母拿退休金跟精力買單的是你阿你若是不缺怎不自已出錢找保姆、怎不自已出錢找律師你也知道他們根本不該出你的小孩的學費跟生活費
作者: Bedlem (Bedlem)   2017-12-27 07:34:00
關鍵不是我父母要出錢,是小孩要有人幫忙照顧。我父母最多只能來住我家幾個月到半年,如果如果拖到一兩年以上,小孩監護權狀態又未定,他們也受不了,所以我才敢快簽的。但是簽字和我是不是心甘情願接受這種事,根本就是兩回事。
作者: rinoya (咩咩咩)   2017-12-27 07:35:00
那找保姆、找伴讀都行阿,重點是你要出錢
作者: Bedlem (Bedlem)   2017-12-27 07:35:00
外面臨時找的保母,小孩不熟,不可能馬上接受的。
作者: rinoya (咩咩咩)   2017-12-27 07:36:00
而且也可以在他們受不了之前就找好這些事吧?只是臨時急需有需要拖到一、兩年嗎?
作者: cyndilin (cyndi)   2017-12-27 07:36:00
不接受就法院重談,別再讓B媽介入你的事,該斷奶了
作者: Bedlem (Bedlem)   2017-12-27 07:36:00
前妻該出一半的錢。
作者: rinoya (咩咩咩)   2017-12-27 07:37:00
那就出阿,反正那照你上面說的你們錢誰先付誰後付有差嗎在你們還有婚姻之事實時一直都是這樣處理事情的不是?
作者: cyndilin (cyndi)   2017-12-27 07:38:00
你就叫法官判你前妻出一半啊,但請承擔做決定的後果
作者: Bedlem (Bedlem)   2017-12-27 07:40:00
前妻可以選擇耍賴,我們一家人也可以選擇看不起她。
作者: cyndilin (cyndi)   2017-12-27 07:43:00
反正她家人也看不起你,有差嗎
作者: rinoya (咩咩咩)   2017-12-27 07:44:00
你們看不看的起她,對她來說又沒有意義....
作者: Bedlem (Bedlem)   2017-12-27 07:45:00
現在的問題,是就算我們先出,她也不會付錢。這讓我感覺她的心態,是賣小孩監護權來換錢(未來的撫養責任),這還像是一個媽媽嗎?
作者: rinoya (咩咩咩)   2017-12-27 07:46:00
不會付錢就打官司阿,而且這些都是你假設的吧,像是保姆小孩不熟,小孩不會接受,也是你的假設不付錢也是你的假設,什麼都是假設.
作者: cyndilin (cyndi)   2017-12-27 07:49:00
請律師上法院有這麼困難嗎?哦,我忘了律師錢也是你媽出的
作者: noooon (do it)   2017-12-27 07:53:00
第二段,既然你要監護權,請把帶小孩的工作自己攬上
作者: rinoya (咩咩咩)   2017-12-27 07:54:00
而且與其在這邊解釋照你自已說的行程表,這個時間應該是你很重視的小孩們上學的時間,把時間拿去陪他們比較實吧
作者: noooon (do it)   2017-12-27 07:55:00
別人沒有義務要為你做,離婚了能靠自己想辦法就靠自己
作者: rinoya (咩咩咩)   2017-12-27 07:55:00
多花點時間跟小孩聊天陪陪他們,這才是比較重要的事情吧
作者: noooon (do it)   2017-12-27 07:57:00
你拿扶養費來要脅對方可探視的天數,真的不是很好的示範
作者: Bedlem (Bedlem)   2017-12-27 07:57:00
小孩寒假有一半天數歸她,但是我兒子想參加學校辦的冬令營(整個寒假),我要前妻照比例攤錢,前妻不肯,說歸她的那幾天,小孩不用參加學校的活動(不知道是真的另有規劃,還是我要她攤錢她不爽)我問我兒子要不要參加冬令營,我兒子説要。最後我決定先全出,前妻如果沒有可以説服兒子的理由,又不讓兒子參加冬令營,那是她自己不講理。如果她讓兒子參加冬令營,卻又不肯攤錢,那就沒什麼好說的了。
作者: noooon (do it)   2017-12-27 08:02:00
自己要搶監護權,搶了又怪別人不負責,這是什麼邏輯@@
作者: Bedlem (Bedlem)   2017-12-27 08:02:00
她肯付小孩撫養費,表示她多少還想盡一些當媽媽的責任,也願意補償實際帶小孩的人的付出,那我們也願意多尊重她。如果她把錢看這麼緊,把實際帶小孩的人的付出,視為理所當然,我們當然也不用對她太客氣。
作者: noooon (do it)   2017-12-27 08:03:00
小孩在誰那邊誰就決定小朋友行程,這部分你真的管不著前妻也可以說她要監護權你來出錢,怎樣...你接不接受?
作者: Bedlem (Bedlem)   2017-12-27 08:06:00
社會上不是有很多媽媽取得小孩監護權,但是要爸爸支付撫養費的案例嗎?為什麼性別反過來就不行?何況我只是要前妻付一半的小孩撫養費。前妻一開始確實是這樣講的(小孩她帶,我付錢),但是我
作者: noooon (do it)   2017-12-27 08:09:00
只是錢的問題?離婚前沒談好,離婚後無法協調就去法院
作者: Bedlem (Bedlem)   2017-12-27 08:09:00
拒絕,要她真想這樣,可以打官司訴訟離婚。怎麼現在反過來,她就不能接受?真是雙重標準。
作者: rinoya (咩咩咩)   2017-12-27 08:10:00
一半又不是你說一半就一半
作者: meegan (bj4)   2017-12-27 10:58:00
是你決定讓兒子去參加冬令營的 以後也是你決定讓兒子去唸私立國高中 也是你自己決定要讓兒子補習或請家教既然孩子歸你 事情是你決定的 就該自己付帳當初她說孩子歸她 不會叫你出 相對的孩子歸你 她也不出我認為這個說法是非常公平的 不然你孩子給她啊
作者: Bedlem (Bedlem)   2017-12-27 12:29:00
是我兒子想參加冬令營。當初也說好,在我前妻帶的日期中,小孩的活動費用由前妻出,現在要前妻照比例分攤,她就說不讓小孩參加活動了。反正到時候讓我兒子去跟前妻吵就好了(爸爸可以出錢讓小孩參加活動,只是媽媽不要,或者勉強答應了,卻不肯出錢)這塊不講清楚,以後前妻寒暑假帶小孩出國或去哪玩,會不會來跟我要錢?
作者: rinoya (咩咩咩)   2017-12-27 13:09:00
$$$$$$$$$$$$$
作者: shioo (shioo)   2017-12-27 20:43:00
下一集:離婚過去式/再婚未來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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