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上大大好~ 最近因為婚姻走到快可以收尾了,目前還沒直接談離婚細節,但
也有在做準備。
目前有一1歲多的兒子(原po我是女方)目前暫由婆婆幫忙帶白天(若離婚後女方有
自己的長輩做後援),希望能拿到扶養權,但扶養費的部分不知從何預估,ex:之後的幼稚
園費用、公/私立學校、日用品……等。雖知道這些要納入,但價錢的部分很難拿捏。我
剛育嬰留職停薪回職場不久,男方賺得薪水比我多,倘若扶養費開價的部分直接以男方的
底薪下去算多少百分比的部分要付扶養費這樣可以嗎?
如果之後長大去上學,有開學註冊費需要另計額外再給嗎??
即使有後援,那開價可以包含保母費、租屋、水電費嗎??
以上煩請高人指點!!!!!!!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