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徵友] 勇敢地再給自己一次機會

作者: sony577 (雙姓:《姓名權》平等!)   2018-07-22 02:05:58
: 幸福,需要勇敢,才有機會再拾得…
: 1. 希望妳是在30~36歲之間
: 2. 如果有小孩,希望是還小(<2歲),這樣我可以跟他/她有無縫的相處) (其實 我也不
: 知道這樣想是對還是錯 如果孩子更大 你也有把握跟我一起克服跟孩子熟悉的問題 那
: 我也願意嘗試)
: 3. 希望妳不排斥退休後到南部生活
: 4. 希望妳懂得分享,樂於溝通,也能偶爾貼心,並且總是誠實坦然面對另一半
: 5. 一份穩定工作,薪水不高沒關係,努力踏實每一天就好
: 謝謝您看完我的文章
徵友的人
是否應該稍微敘述一下 當初為何會離婚?
因為 正常人 都會有這層"疑慮".......
以我自己(女生)為例:
離婚主因: 1. 前婆婆想要孫子 但我不想<生小孩>
2. 前婆婆要求我當<傳統媳婦> 過年過節去夫家吃飯
但 我"沒拿"夫家聘金/餅錢/金飾一毛 沒取/用/住公婆
結婚時 免除所有傳統<重男輕女>禮俗 兩家族沒一毛"金錢"交易!!!
兩人的錢 各管各; 房子聯名 (錢各出一半)
我為何被要求當<傳統媳婦>??? 沒被當<女婿/客人>對待????????
前夫婚後 不用來我娘家一次 為何我就要去夫家"報到"?????????
其他原因: 前夫曾被以前辦公室一隻美麗花蝴蝶女同事 一瞥一笑迷惑
對方似有似無放電 以利用他當工具人 前夫從此對我的愛產生"動搖"
付出的愛"打折扣" 
我前一段婚姻的"困境" 只有<離婚>一途能解!!!
P.S.1. 魯冰(Gayle Rubin)首創 "交易(販賣)女人" (traffic in women)一詞。
〈交易女人:性的「政治經濟學」〉;請看《女性主義經典》一書,頁167。
(有女兒的爸爸媽媽最好看一下!)
2. 交易女人: 女人(像奴隸)被賣到夫家 夫家供她吃/穿/住 變成夫家人力
失去部分人身自由
3. 婆婆何必凹媳婦(岳父母辛苦養大的女兒)孝順? 她自己沒存養老金?
沒錢請人看顧她嗎?
如果 男人離婚的原因是: 喜新厭舊 / 男權的<婆媳問題> / 個性<自私自利> /
鐵公雞 (明明有凹小孩的姓 裝死 不願金錢比例付出較多)
那....如何在第二次婚姻 "避免"離婚???
畢竟 離婚2次的男人 也是有....
(小彬彬離婚2次: 第二任太太不爽<婆媳問題>
歌手洪榮宏離婚2次: 都是"外遇"問題
李宗盛離婚2次)
作者: noesy1123 (天気晴朗ナレドモ 浪高シ)   2018-07-22 08:17:00
我(被)離婚 但原因我也不知道 小孩是我在帶 也沒要求前妻扮好傳統角色 婚後分住二地 我在台北上班帶小孩 各自繳自己的房貸水電生活費 經濟上除小孩開銷是共攤外幾乎是獨立的 她甚至還有言語暴力(主觀認定) 就這樣小孩養到快10歲某天就要跟我離婚 由於很怕她的言語/精神暴力所以立馬答應 可是離婚的原因是啥我也不是很清楚 大概是我長得類似八卦版的肥宅連生完小孩後老婆都嫌棄吧個人要表達的是離婚是有原因 可是原因可能因為主客觀因素及夫妻狀況百百種而有不同結論(從明確到可能大概程度) 以我而言她雖有言語/精神暴力但因分住二地僅假日帶小孩回女方住處省親覺得忍一下還好 而且她也因工作因素不一定假日在家(甚至還可以當渡假小屋) 只是就這樣順水推舟就離婚了至於言語/精神暴力是個人(主觀)認定 講好聽一點是藝術家性格(她是從事藝術表演工作) 講難聽點就是言語/精神暴力
作者: sony577 (雙姓:《姓名權》平等!)   2018-07-22 09:46:00
樓上這種離婚狀況 若要徵友再婚 給大家的印象不壞若想減重 可參考: 一日只一餐「飢餓醫師」劉乂鳴看板人物 2017/11/26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6Zi3nwlY8c真的很有效!!!另外 小孩若沒<雙姓> 男方理論上 金錢上應付出比例較多!
作者: noesy1123 (天気晴朗ナレドモ 浪高シ)   2018-07-22 21:04:00
我跟前妻雙方扣掉房貸水電生活費等必要生活支出後的淨收入約是1~2W:>10W,加上是我在帶小孩以及是她主動提出離婚所以跟原po的理論有所出入,我大概是那高斯分佈3SD外的特例吧,因為在第一階段協商就OK沒走到第二階段的法庭攻防,其實個人評估過是真要硬搞法律戰是可以從那挖一些但是這種勝利也只是慘勝(最後對方掛掉,我雖然活著但也變成終身癱瘓)這種勝利也沒啥意義,就打消法律戰至少在小孩眼中的父母每週碰面還是和平相處對話沒有大吵大鬧就好,至於未來眼前只想到好好照顧小孩消極的別變成屁孩;積極的就幫他課輔讓升學路走順遂一點,好不容易假釋出獄,不想再走回頭路蹲苦窯 所以沒有二春或再婚的打算加上考量經濟現實面真的不俱二春跟再婚的本錢 所以還是洗洗睡吧
作者: sony577 (雙姓:《姓名權》平等!)   2018-07-22 22:27:00
現在人的工作 比以前人的工作繁瑣 壓力更大; 把自己的工作做好 + 把小孩顧好 剩下時間休息 時間剛好夠用而已知名人物的"第二春" 往往是他們的<財力>比一般人好!有足夠大的<財力> 讓女人傾心!一般平民百姓的"第二春" 很多都是<沒有開花結果>的!往往相處到最後 還是吵<錢>的問題!!!愛情這種東西 除了"彼此陪伴的"功能外 女人腦袋想的是男人的<錢> 而男人想的 是女人的<性與勞力>(做家事)當女人從男人身上 "得不到錢"時 戀愛關係 就會終止連柯文哲都說: 女人是<很現實>的!!!可以"想像"的到 那些名人的"第二春" 都是有花"大把銀子"在女人身上!!! 譬如 花大錢請客 請女人出國遊玩!女人臉上 當然笑得比男人還燦爛!!!
作者: anshley (想念卻不想見的人)   2018-07-23 12:15:00
說了其實也沒用 每個人都會朝自己有利的方向去說我還沒碰過哪個離婚的是因為自己外遇劈腿的或是家暴欠巨額賭債的話說原原po自刪這篇 不就突顯了自己其實不勇敢
作者: sony577 (雙姓:《姓名權》平等!)   2018-07-23 23:15:00
名人的"第二春" 除了招待"美女"免費出國遊玩 贈送價值不斐的禮物 (鑽戒 金銀財寶等) 也是必定的事! 以討美人歡心
作者: DaimlerHuang (達米樂)   2018-07-24 16:39:00
坦誠,持平,太難能可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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