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小弟是獨子,目前結婚七年,有一個小孩還沒有上國小
,小弟年薪大概60左右,內人的年薪大概40左右
目前住在家裡,與家人不同樓層,沒有存款,沒有貸款。
以前的生活習慣,都是我負責家用,要買甚麼出去吃飯、小孩的學費等等。
內人負責的小孩的保險和儲蓄險,她會買小孩的衣服。
現在每個月都各存一萬,當基金。
內人跟我提了幾次離婚,原因大概都是婆媳問題,和生活習慣不同。
因為小弟我處理不當的情況下,目前已到達了臨界點。
內人說已經對我沒有愛了,所以現在就是有名無份,目前是連牽手都不能。
討論的結果是:
<我的順位 1-2-3 >
<內人的順位 3-2-1 >
1. 一家三口搬出去住
因為小弟的經濟能力不足,有提過如果搬出去住,我們勢必要降低一點生活品質。
<內人說我跟妳七年了還要跟你受苦。>
內人說搬出去我也一樣不會愛你,繼續有名無份問我可以接受嗎。
<我說為了不離婚維持家庭,我只好接受,但連牽手都不能
我不知道我可不可以撐的下>
2. 她自己搬出去住
我自己認為,這個和分開是一樣的意思,我有想過讓她透透氣也是否是個好事。
3. 離婚
小弟提出了離婚的條件
(1)小孩歸我。<內人提過,為了離婚他可以放棄這塊>
(2)探視權和扶養金我們之後再談。<內人說這個她也會負責>
(3)小孩的保險轉到我這裡,以後我來處理。<內人說為何,錢她在繳>
(4)當初的儲蓄險全部給我<大概三十萬> ,這筆錢我告知內人
,我全部都會花在小孩身上,也會給你明細。<內人說最多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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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我們討論的結果,但是沒有一個共識。
目前的共識是先存錢,走一步算一步。
昨天看到新的房子頭期款四十萬月付一萬,我提出來這個想法。。
<內人的回覆說,她不知道還可在我家撐多久,所以她想要先租房子,但是租
房子就沒有再有能力存買房。>
我沒有辦法選擇離婚的原因,第一因為小孩還是需要母愛,第二我還愛她。
<內人說我只會用小孩逼她,如果我還愛他因該就要放他自由,離婚不代表小孩
就沒有媽媽>
選第一個她不愛我了,我還一直綁住她。
<內人說我都跟你耗七年了,你還想要這樣耗下去,我沒有打算跟你復合的意
思,而且跟你提了這麼多次,你現在才說要搬出去太遲了。>
我難以抉擇,懇請版上有經驗的大大,可以給我一些參考的方向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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