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開始有去法院訴請離婚,
因對方無聲無息失蹤3年,
但知道他還好好的,
很自私過自己的生活,
最近透過法院有聯絡到他,
也願意簽字,
但小孩他完全沒盡到應有的責任,
現在只想好好跟小孩過自己的生活,
不想日後有瓜葛,
因為他這3年來也未曾出現關心過,
小孩也不知道爸爸長怎樣,
所以探視權是必要的嗎,
另外對方有負債
夫妻財產方面有如何瓜分清楚
網路已查過範例但理不出頭緒
請教大家
若有經驗再麻煩站內信給我
謝謝!
引述《JODIE1982 (亮菁菁~~)》之他 銘言:
: 想請問大家,
: 離婚協議書都有找律師協助嗎?
: 最近會去簽字
: 對方已經不聞不問3年
: 非常不負責任,
: 不想跟對方日後有牽扯,
: 小孩監護權也是歸屬女方,贍養費生活費也不會跟對方要,
: 若無條件離婚情況下,
: 該怎麼寫才可保障自己,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