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前夫已離婚3年,剛離婚時是共同監護女兒
約一年後改為由我單一監護
爸爸一個月帶女兒過去過夜兩次
(五晚上接,六晚上回)
和前夫的女友(不確定兩人是否結婚)完全不認識
頂多是她有時來接女兒過去時打個照面
對方也是笑笑的,看來和善
但八月起前夫和女友逕行到幼稚園找老師
詢問一些小孩在幼稚園的狀況
後來由園長解決了此事
事件前後前夫完全沒有提前支字片語
(我們的訊息聯繫內容僅限於約定帶小孩的時間以及匯款事宜)
然後這兩天園長又聯繫我
說前夫女友前些天又打電話給老師
大意是她的行為可能是有意想搶回孩子的監護權
要我自己多加留意
我實在是有點疑惑又困擾了
朋友說既然監護權在我
他們就不應該擅自越過我
一再打擾學校和孩子的生活
應該要請他們停止
但一來我和前夫已不是有商有量的關係
再來他仍舊是孩子的爸爸
我真能制止他女友(或妻子)的此種行為嗎?
(打電話到幼稚園的都是他女友,一起去到幼稚園時說話的人也都是女方)
應該怎麼提出比較好
比較站得住腳呢?
先感謝大家的意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