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認知到,對方已經不配當你的配偶,
然後因為對小孩沒有責任感,也不配照顧
小孩時,就會下定決心離婚了。
引述《banana13 (黑暗香蕉)》之銘言:
: 在男女版看到交往了那麼久離婚的契機
: 就也想問一下
: 結婚那麼久(超過2-3年或更多)難免會發現自己跟對方不合的地方(育兒或個性之類
,
: 畢竟不少閃婚的)但可能還是會嘗試看看,希望可以消弭這些分歧。
: 但漸漸發現,兩人的某些地方真的不一樣,還有其他觀念上的差異了...。想請問大家
,
: 是什麼契機讓你下定決心跟另一半離婚呢?
: 離婚前猶豫了什麼事情
: 後悔了嗎,還是慶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