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在我很小的時候就離開家了,
反正當初離開不是很愉快,
所以快三十年都跟我爸避不見面,
現在他們兩位也都有離婚的意願,
但需要中間人來協助,
所以身為長女的我就來幫忙XD
省得我爸偶爾又拿來說嘴。
我爸說,叫你媽離婚協議書寫一寫,
我媽也不知道怎麼寫,日子一忙也就忘了問。
然後就一直循環......
已搜尋過相關資訊,但還有一些疑問
1. 離婚協議書需兩位證人,我跟我弟或是我外婆都可以當證人嗎?
2. 兩願離婚,戶政事務所網站上寫要兩方出席,若因特殊原因無法出席需戶政事務所核
准。
這個要怎麼核准.....?
兩願離婚一定要雙方都到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