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我找了 一下找不到什麼版問,請問可以在這裡嗎?
若不行煩請告知我會自動刪文。
前夫在台南市某國小任職主任, 在今年三月違反了小孩的意願
也違反了離婚協議(協議書中言明小孩要在某私立學校就讀到高中畢業)
硬生生將她轉學到他任教的學校就讀。
(因為他要購置一千萬的房地產,沒錢付私校學費)
小朋友從三年級後就討厭和爸爸住,因為爸爸的要求蠻橫無理
(我也是不堪爸爸的粗暴才離婚,他什麼理由都可以罵人,舉例來說
他把手機放在床頭,出門後發現忘了帶手機,就謾罵我沒有提醒他)
他總是壓著小孩當作藉口,心情不好就動粗,有時是動手,有時是動口
妙的是他是位學校主任,所以一張嘴很會講。對外面總是聲稱小孩不乖
他教起來倍感辛苦。
(想當初他也是和學校的校護發生婚外情,
結果他說因為他已經介入了別人的家庭,所以要對那位護士負責到底
一定要和她交往才不負不負責任)
但是小孩已經十三歲了,還會打棍子歐打小孩到淤血
理由是小孩拿手機去充電(小孩有在和外國老師上視訊英文課,不能沒有手機)
上次怒罵小孩的理由是,他把小孩丟在醫院看病,自己跑出去
小孩在待診時和同學用手機聊天。本來還要打小孩,小孩跑進房間反鎖才打不到
平時會沒收小孩手機,小孩就算想求救也很難。我已經忍無可忍了!
現在就是因為他是學校老師,超級理解怎麼和家扶或法扶的人講理由。
而且上上禮拜,我學生才被她媽媽打,理由是她受到家裡的成員性侵
老師幫她打電話113, 媽媽知道後竟然打她一頓。
我真的不知道該不該打113, 還是要用什麼手段救她。
打了113, 家扶人員來查, 依他的個性應該只會私底下變本加厲!
身為女人,真的覺得當初應該去唸法律系,完全不知道怎麼解決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