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unbaby0830 (那個他)》之銘言:
: 標題: [閒聊] 分享我提告略誘的經驗
: 時間: Wed Oct 20 19:00:4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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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面文章有討論到略誘
: 我來分享我的吧
: 看膩了拍謝啊
: 今天剛收到結果
: 講真的心情沒有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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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告原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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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初的時候對方利用他的探視時間多帶走
: 正常是六早上去日晚上回來 兩天一夜
: 但對方故意拖到下個禮拜六晚上才把小孩帶回來
: 也沒有事先告知我
: 是我星期日不見人影
: 打電話要人
: 他回說:「我就是要把小孩帶走」
: 然後傳訊說 下個星期六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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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下我滿生氣的 有點歇斯底里
: 我到了警局考慮好幾天後提告略誘
: 猶豫的原因是警方跟我說告不成
: 律師是叫我告
: 我就想說不管成不成試一下
: 給個教訓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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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我提告略誘
: 也申請強制執行要求對方返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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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強制執行一個月後才收到文件問我小孩在哪
: 他確實在星期六把小孩帶回
: 所以強制執行沒有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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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告過了3.4月後 略誘罪開偵查庭
: 我像檢察官解釋
: 最後我也忍不住哭了
: 我邊哭邊說
: 小孩根本不知道對方是誰
: 基本的探視小孩都哭著不要去
: 突然又多那麼多天
: 這樣跟綁架有什麼兩樣?
: 這一次縱容他這樣 以後他一定會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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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檢察官只回我
: 他希望我能帶什麼話給對方
: 他覺得很難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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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今天 隔了快10個月
: 我就收到不起訴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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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論:
: 只要你隨便說個時間
: 你就可以把小孩帶走
: 對方想告也告不了
: 等你玩爽了再丟回去給對方就好
: 小孩的心理不重要
: 回來變瘦黑眼圈也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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