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ebecca9563 (rebecca)》之銘言:
: 請問板上的大大們,想請各位幫我評估一下,以我的狀況,我適合當照顧小孩的一方
: 嗎?
: 因為我跟先生的觀念、想法、價值觀差太多,疫情這兩、三年時常吵架,先生甚至動手,
: 我也因此報案,法官已判給我保護令;不過對方跟他家人因此非常不諒解我,一直用暗示
: 的方式逼我離開家,長時間下來我真的受不了,目前離家一個月了,在朋友家暫住。
: 其實很久之前我就想離婚,但因為放不下小孩,一直忍耐到現在,這次出來了,準備要跟
: 對方談離婚,小孩沒有帶出來,留給先生跟婆婆去照顧(龍鳳胎 3.5歲),這段時間一直
: 聯絡先生,想要跟小孩視訊或講個電話之類的,不過先生不讀訊息、不接我的電話,後來
: ,我只好透過學校老師的幫忙,才看到小孩。
: 我想問的是,我跟先生離婚,我希望我可以理智的想出,哪一方才是對小孩最有利的,如
: 果可以的話,母親當然想要跟小孩在一起,但我擔心小孩跟我在一起會比較辛苦,而我也
: 不想以霸佔小孩、讓對方痛苦等等,種種不健康的心態,硬要留小孩在我身邊。
: 我想過:
: 1.離婚後,如果兩個小孩由我照顧,但因為工作原因時常要飛出國,一個月少說10~20天
: ,出國期間時,娘家父母、姊姊、妹妹是可以幫忙照顧。
: 沒出國的日子,我在家時可以完全照顧小孩,陪伴小孩。
: 娘家在嘉義,不是小孩出生、成長地。
: 兩個小孩自出生開始,我是主要照顧者,當時沒有工作只照顧小孩,目前小孩在幼稚園,
: 假日我都會一打二帶小孩去戶外,探索體驗生活。
: 娘家房子若要再加上我們母子三人回去住,會比較擁擠,人口太多。
: 2.先生無法一個人帶二個小孩,需要他母親一起幫忙照顧,但他母親同時另外要照顧幾乎
: 全盲的公公,公公身體硬朗。
: 先生做代駕,晚上都不在,所以小孩都是跟婆婆睡,先生家人口少有房子,小孩住的方面
: 沒問題,空間非常足夠,給先生家照顧的話,小孩不需要變動居住、上學環境。
: 除了帶小孩去學校,大部分都把小孩關在家沒有出門,教養方式為較寵小孩。
: 以上,請大家幫我評估,哪一方對小孩比較好,謝謝了!
給孩子的陪伴,
盡可能還是要由父親或母親為主要陪伴者為宜,
目前從妳表面文字敘述,
看不出有很明顯差異,
那麼得問妳們夫妻,
捫心自問,
離婚後,
誰願意花較多教養心力與陪伴孩子的時間?
誰的身心狀態與能力對於教養孩子是較適合?
如果差異不大,
那麼只剩下可以協助的適合家人。
這方面無疑是妳娘家這邊的人手看起來會較充裕,
而且姊妹年齡與妳較接近,
對於孩子的教養觀念與溝通也比較不會有世代差異,
這是妳娘家的優點。
至於空間小,
我覺得暫時還不是甚麼大問題,
雖然較擁擠些,
但是對於小小孩的影響不至於太大,
因為小小孩最需要的是安全感,
有安全感的孩子,
孩子會比較有自信心。
等妳的經濟較寬裕後,
於娘家附近租房或購房都是可以。
不過,
有一點需要考量的地方,
若妳們雙方還很年輕,
未來難道都不會有再婚的可能嗎?
這是很現實的問題,
一位帶著倆個小孩子的男生或女生,
無論要再婚或找重組婚姻家庭,
雖然不是不可能,
只是會面臨更多的挑戰與問題。
這個是在爭取孩子照顧時,
你們得要考慮清楚。
畢竟孩子當年是沒有選擇出生家庭的權力,
千萬不能以犧牲自己作為[愛孩子]的理由,
這種[愛]是會嚴重燙傷孩子的內心深處。
或是在孩子面前責怪他們親生父親或母親的不是,
來作為對於未來教養孩子的親情勒索或抱怨,
這對於孩子的內心傷害也是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