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媽媽因為肝有問題,現在人已經昏迷,需要做移植手術
原本有找到一個捐贈者,願意捐肝,但是因為可移植的肝體積
不到0.5,成功率不高,醫生幫他們把病例送到倫理委員會那裏,
開會沒有通過,如今狀態更差,凝血功能一直下降,在這種情況下,
有可能用同樣的人再送一次倫理委員會嗎
還有他的姐姐,在媽媽昏迷之前,說小時候驗有後天糖尿病,在告知
醫生之後,雖然血液檢查的結果是正常的(因為很輕微,長久以來都只吃
中藥調理,並沒有做藥物控制,飲食上也沒有忌口),但是醫生覺得
有糖尿病記錄,基於對捐贈者負責的情況,(而且醫生說這樣如果出問題可
能導致他停牌,以後無法救更多的人),拒絕做斷層掃描,這樣的狀況下,
去別間醫院做一次完整的檢查,在報告結果是合格的情況下,可以說服醫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