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zoeyfly (123)
2016-05-02 22:15:07因去年外傷骨折,開刀自費用內固定,因體質因素不斷發炎,於日前動手術將鋼板、
鋼釘移除,還是找原先開刀的那位醫師跟醫院。
開刀過後兩天換藥才見到傷口處理方式,很明顯的固定的歪七扭八,且處處壟起,甚至
幾處還有皺褶,釘跟釘距離忽大忽小,跟第一次動手術的相比,傷口的美觀度相差甚大,
傷口範圍也比第一次大。
洽好有認識治療師,詢問傷口固定成這樣會有什麼影響,治療師檢視後說:訂書釘的目的
就是不要拉扯皮膚讓傷口癒合,固定成這樣,沒救了,要達成這樣皮膚拉扯幹嘛還要用釘
,縱使沒有蟹足腫體質,傷口也會亂腫,只能等拔釘後,再痛一次,削皮膚.....
詢問:1.移除鋼板,為何需要把傷口開得比植入鋼板來得大?
2.因傷口在身上,沒有打算用雷射除疤,現在是開刀後的第三天,可以要求重釘或
是其他處置?還是真的只能等削皮?
備註:
這次開刀整個荒謬,上次開刀在急診靜脈注射,縱使簾子拉上燈光不足,急診護理師一針
完成,這次抽血加靜脈,一共扎了六個洞,弄破的血管其中一個到現在已經滿四天,部位
還是腫的,弄傷最嚴重護理師只會怪病人血管細、血管沉,不見檢討是不是技術待進步,
因為只想希望隔天手術順利,當時並沒有將這件事放在心上。只是扯的事情絕對不會只有
一件,手術完在恢復室打止痛,見到手掌一堆血跡、手指血印(為什麼連清潔都這麼隨便
?!),回病房發現心電圖貼片在身上,突然很擔心傷口裡面會不會不小心塞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