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藥品明細與健保申請及實際取得的關係

作者: brywei (灑脫的自由)   2016-10-15 13:33:14
小弟於105.9.3因為感冒在家附近的診所看診,
但基本上我的藥都沒有全吃完。
那天心血來潮,把藥品跟藥品明細上網對照了一下,
才發現事情好像不單純
該診所的環境有配合的門口藥局,
基本上是醫生自己開的,
診間與藥局後面是相連的,
但門口分為兩個不同地址,位於隔壁。
藥局開立的藥品明細及收據
共有六顆藥,
藥品明細 實際取得 健康存摺申請紀錄
A G A
B H B
C I 無健保紀錄
D J 無健保紀錄
E E E
F 無法判定 無健保紀錄
小弟疑問如下:
1.醫師處方籤若要局沒有,可替代,但為何明明自己的藥局要開自己沒有的藥?
2.若尚未更改取代藥品名稱,可理解,但為何在藥局的藥品明細上卻記載不同?
3.為何我實際取得的藥品,與健康存摺上查詢的申報藥品不符?
4.為什麼給了我六顆藥,卻只申請了三顆?
小弟詢問過高雄健保局業務組,他們回應是可以替代,
叫我自己跟藥局橋。他們不願意多說什麼....
醫師處方籤若藥局沒有,可以替代我理解。
但藥局出貨明細跟實際不符,我無法認同。
難道你到7-11用星巴克罐裝咖啡的價格,人家給你伯朗,你能接受??
小商店都知道統一布丁跟味全布丁在庫存管理要分兩個品項,
難道藥品管理這麼隨便?
最後一個問題....
是否違法?
若連健保局都不鳥,可以申訴到哪?
作者: Giuliani (the mortal)   2016-10-15 14:32:00
會不會是商品名和學名的差別 其實是同一顆
作者: brywei (灑脫的自由)   2016-10-15 14:34:00
保證不是,我連品牌、藥名都有查詢。其中一顆"強生"過敏寧膜衣錠,我拿到的是"應元"鼻朗健保申請是"強生"
作者: ipqchen (最近空空的)   2016-10-16 09:19:00
1.理論上 相同學名藥可以取代,所以實領的藥物名與藥品明細可能會不同,這部分就看診所及藥局有沒有在明細上註名清楚同學名不同商品名。但申報的健保碼必須是實領的藥物健保碼才符合規定。另外申報藥物項數與藥品明細數量不同,是因為一般診所可採簡表申報,符合規則的
作者: oplm   2016-10-17 18:20:00
只看到申請三種不同是符合健保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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