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的連續處方籤,後續幾次的領藥,原先都是回原醫院領。原醫院距住家稍遠。
但最近想到,住家附近有幾間藥局,據藥局內的人員講,處方籤上的藥,他們也有
(只是可能沒有現貨,要花幾個工作天從總公司調貨)云云。
處方籤上的藥,據看診的醫師說是比較特殊的用藥(治療特殊疾病的更重度情形),
所以原先我想說定期跑回醫院領比較實在。但不知會不會是我想太多?
請問一下:
1.依照上述情況,各位認為若改在附近藥局以處方籤領藥,藥的品質會不同嗎?
因為據不太精準的消息,據說同樣藥名的來源有原廠藥與台廠藥之類?(我一知半解)..
這方面的實情能請講解一下嗎?
意思是,如果藥的品質完全一樣,那就不必回醫院領第二次的定期慢性病藥物了...
2.第二個問題是,通常來說,若決定在民間藥局憑處方籤領藥(且在醫院已先繳清),
不必再繳任何費用給藥局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