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想請問有醫療認知的人解答
我因為打球受傷 膝蓋積水
我在某醫院給護理師抽積水兩次,都痛到難以忍受,第二次還因爲疼痛而動到腳,當下只
抽了一管,護理師說她不抽了,如果針扎到她怎麼辦,還說「我沒看過像你這種不能忍痛
的人,以後跟醫生說不要抽水好了」,我就忙著道歉
後來跟護理師朋友提到這事情,她很訝異的說護理師不能抽水,那是醫生在做的
我就決定換間醫院看
這個醫生說要抽水的當下立馬叫護理師準備東西,但是由醫生自己操作
因為前兩次的疼痛感讓我對抽水感到恐懼,結果雖然我表情猙獰,但其實痛的程度只有之
前的三成左右吧,完全在我可以忍耐的範圍
而且抽完我才意識到一件事情
為什麼這個醫生是抽我左膝內側,痛到不行的護理師是抽左膝外側呢?
是不是那護理師的專業度根本有問題呢?
我認同她說的怕我亂動可能讓她被扎到,但如果是她自己醫療專業度不足,怎麼能怪我不
能忍痛
網路上的資料有限想請問醫療版
這是否算醫療疏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