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想請問一下,
我當初由於意外受傷,因此去某家復健科治療
醫師一直要我購買自費項目,說保險可以給付,他會幫我開診斷證明
後來醫療金額已累計到保險理賠上限
而且我覺得我的狀況已改善很多
所以我希望醫生幫我開個證明,我才能夠申請理賠
但是醫生一直說我沒有完全好
要我繼續在他們這邊治療
於是就一直這樣不斷循環 我也始終拿不到診斷證明
請問一下,如果醫生還是不願意幫我開診斷證明
這樣子是合法的嗎
請問病人有權利請醫生開立證明嗎?
再請麻煩大家幫忙了!因為我沒有預料到申請診斷證明是如此困難
投入的錢彷若石沈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