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底在一年多前走路發現有一顆東西會刺,但外觀什麼都沒有
就醫後才發現是病毒疣
在診所用冷凍治療了將近一年半,醫生才說應該好了!!
但是長出來的皮沒有紋路,而且三個月後走路又有一顆的感覺了
所以又再去皮膚科就診,這次醫生直接開轉診單叫我去台北長庚做雷射手術
雷射後,傷口慢慢復原。但還是怪怪的,剛開始走路很痛(我覺得是傷口的痛)
後來有幾天不痛了,皮膚也慢慢長出來了。但過了幾天又會痛了,所以我又去看皮膚科
這次醫生說是傷口還沒復原,叫我要有耐心。
(這時是二星期,痛感大概是5,走路別人看不出異狀)
現在是第三星期,今天走路更痛了,痛感大概 7 了,走路明顯看得出異狀(一跛一跛的)
我想請教雷射後的復原情況這樣是正常的嗎? 大概要多久才能復原到正常(走路不會痛)?
以上文長,謝謝耐心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