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曉得在這版問妥不妥當,想說應該也是跟醫師有關,
如果不適合的話請告知,會立刻刪除。
事情是這樣,7/20號,我及我父母一起用餐,
餐點是外面店家外帶回來,立刻就食用,並沒有放一陣子或再次加熱等等,
其中有約5~6道小菜,而我只有吃其中兩道,其他我家人皆有吃到,包含魚類及肉類
隔天我父母都出現上吐下瀉,一天腹瀉超過10次,
我母親掛急診,父親是照常上班,但是也有在上吐下瀉,
隔天父親症狀也開始變嚴重
急診醫師只有給予我母親掛點滴及肌肉注射此劑,
https://i.imgur.com/mN9022w.jpg
因為當時只有我母親一個人就診,並沒有成為食物中毒回報的條件,
現在我有先向衛生局回報,也會去詢問看看是否有近期在同一店家用餐,
一樣發生類似症狀的人。
因為我媽想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不過我自己有點難以忍受,
看到父母親那副樣子實在是嚥不下這口氣,所以才來請教
可否由我代為向醫院進行此為食物中毒之案例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