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當事人在例如寒流來臨時心臟處有時會感覺緊繃不適,在另外一家醫院做陽春健檢
(有照某心電圖)後依健檢報告(波形疑似..)的建議,改去現在這家醫院心臟科初診時
,第一位心臟科醫師開立給當事人做該醫院的第一種心電圖。
做完並且在回診時,原本第一位心臟科醫師說心電圖顯示心臟還可以。只是當事人在依據
健檢報告講出Brugada這個術語,以及當事人事前自己google後看到的「基因檢測」(更能
準確判斷是否是Brugada症候群)云云,第一位心臟科醫師又看了看心電圖,然後想了想,
認為再多判斷判斷,就介紹當事人加掛第二位心臟科醫師(掛號日期可依照當事人決定在
哪一週前往臨時掛號)看要不要做基因檢測,並且第一位醫師又安排當事人在自家診間後
續回診前做第二種心電圖。
請問:
一、因為第二種心電圖的施做日期被醫院排得比較後面,在得到第二種心電圖結果之前,
就早一點去掛號第二位心臟科醫師(僅依據已完成的第一種心電圖)來諮詢(優點是諮詢
時間比較早),或是等做完第二種心電圖,再一併掛號第二位心臟科醫師諮詢(優點是給
第二位心臟科醫師審視的資料比較全面,但晚了快一個月)?
各位建議採前、後哪種做法為宜?
二、因為Brugada的基因「檢測」(還談不上治療)必須自費(後來才得知,原先當事人
提議時孤陋寡聞以為有健保給付),據說國外行情價約10萬元新台幣左右,這真讓手頭不
寬裕的當事人掙扎。如果放棄做基因檢測,自願承擔「就當作是有Brugada症候群好了」
來請求醫師開相關藥,以服藥的角度「儘量」(雖然風險就是治療因此不全面)「控制」
發作的風險。之所以不那麼積極檢測,除了夏天(所以沒有寒流)心臟沒有先前那種緊繃
不適,加上依照網上資料,務需檢測者尤指有曾「突然暈厥」情況者(網上相關資料說若
「已有突然昏厥往例」者是猝X高危險群),然而當事人尚未有過昏厥情況。
不知上一段段所述的想法邏輯還適宜嗎?
加上,網上資料說這類遺傳性疾病最好連一等親也一起檢測,參考度更高,但是當事人的
一等親已全都去世。所以檢測的「優點」在這方面又失去了。..總之,聽聽大家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