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訊息」105學年度學士班學生申請轉系、輔系、雙主修相關事項
說明:
一、本校105年度學士班學生轉系、輔系、雙主修相關規定業已公布於網址:
http://reg227.aca.ntu.edu.tw/app/stuquery,擬申請者請上網詳閱其內容。
二、105學年度學士班學生轉系、輔系及雙主修申請日期為105年6月20日上午9時至7月4日
下午12時00分。申請方式為上網登記,網址為:
http://reg227.aca.ntu.edu.tw/tmd/apply/default.asp;學生於網站填寫各項資料並確
認上傳後即完成申請手續(得視需要自行列印存查);無須再填寫書面申請書。期限截止
前未上網登記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補辦申請手續。為簡化手續,成績單將由教務單位自動
提供各學系,學生免再繳交成績單工本費,但各系另有規定者,依其規定辦理。
三、申請轉入醫學或牙醫學系者,須先至本校轉系報名系統上網登記,登記完成列印出申
請備存資料,並於7月4日前持列印之申請備存資料至醫學院(臺北市仁愛路一段一號)3
樓醫學院總務分處出納股繳交考試報名費1500元整,繳費後持繳費收據及列印出之申請備
存資料至申請轉入學系登記並領取考試時間及地點通知,始完成轉系報名作業。未依上述
流程辦理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補辦轉系考試之申請。已繳交報名費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
求退費。
四、申請時請注意下列事項:
(一)105學年度為延長修業年限之學生,不得申請。
(二)轉系包含同系轉組。輔系、雙主修僅限申請本系以外之其他學系,不含本系之其他組
。
(三)申請轉系可填寫2個志願;申請雙主修、輔系可各填寫3個志願。同一系組同時接受同
一學生轉系、雙主修、輔系申請時,錄取之順位為:轉系第一順位,雙主修第二順位,輔
系第三順位。
(四)轉系以一次為限,經核准轉系者,不得再申請轉系。
(五)已核准修讀輔系一次者,不得再申請輔系。但轉入之學系如原為輔系者,得申請原學
系為輔系。
(六)修讀雙主修之學生,不得再申請雙主修。但已申請放棄雙主修資格者,得再申請修讀
其他系組。
(七)依離島地區學生保送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法第10條規定,申請保送升學之離島地區學
生,依學校規定註冊入學後,不得申請轉校 (系、科) 。但有特殊情況,報經原保送之地
方政府同意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