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友好,請問雙主修法律系的前輩們,
法律系雙修規定需修完必修學分+12選修學分,
http://i.imgur.com/xCeNCco.jpg (第5點)
然後剛剛發現法律系網頁寫本系生20選修學分必須包含一門「專題討論」,
http://i.imgur.com/qqkA1G1.jpg (第4點)
想請問,雙主修的同學需要符合必含一門「專題討論」的要求嗎?
雖然雙主修查詢區沒寫,但為求保險還是問一下好了><
剛好今天負責的助教請假,說是明天再打去問@@
不知道有沒有前輩知道呢,特別是今年剛雙修畢業的(規定好像常改變),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