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選] kid725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7-02-15 23:56:25
1.發文超過100篇 上站超過200次 並於七龍珠板有發文紀錄
1 510/23 kid725 □ [問題] 有人看過金屬製的七龍珠萬變卡嗎?
2 410/25 kid725 □ [閒聊] 要是把七龍珠的前幾集拿給達爾看
《ID暱稱》kid725 (凱道基德) 《經濟狀況》小富 ($349216)
《登入次數》3977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5999 篇 (退:0)
(結果我的第六千篇發文是給了龍珠板.........囧)
2.政見中須具體敘明政見及承諾
其實我發這篇參選文 並不是打算當板主
而是因為這段時間的管板 讓我也有一些想協助板規修訂的成分在
只是畢竟身為組務 多少也會擔心自己對板規的意見會被認為是下指導棋
因此我在這邊發表參選跟政見 主要是看之後投票時會不會有人認同這些修正方向
如果這次投票我能拿到前兩名
那麼我想代表有人認同我的意見 多少有了協助修正板規的依據
但實際上我會把我拿到的名次讓給後面一位名次的候選人
然後再與兩位板主當選人一起協議如何修正板規
等到新板規制訂完成之後我就會退出 把權力還給各位
我的大略政見是 修改罰則跟刑期 還有板主認定惡性違規的彈性空間
主要是區分出人身攻擊的輕重
由於過去板規中規定是只要引戰挑釁就必須水桶一個月
因此有不少使用者在之前與gkc爭吵時不小心踩線被桶
有些是gkc桶的 有些是我代管後收到檢舉不得不桶的
坦白說有些部分我是認為不到惡意人身攻擊
但是到了某條線上 確實滿足了引戰挑釁的條件 我也不得不依照板規判決水桶一個月
但其實這樣判決水桶一個月 再犯永久水桶我是覺得太重的
大部分卡漫群組的罰則通常也不會制訂得那麼重
而且這種案件如果上訴到組務 因為板規確實如此規定 就算是我也沒有能力翻盤
因此我打算把不明顯人身攻擊或挑釁的罰則修改為警告或水桶一周
如果是惡意或重大人身攻擊 才水桶一個月 以此做出區別
(事實上不少看板的板規會區分這兩者)
然後違犯該條板規達兩次後
板主可以依照自己的判斷是否判斷對方為惡意使用者將其永久水桶
而不是說這條板規只要犯兩次就一定永久水桶
這樣能夠給予板主自主判斷的空間
在能處置真正有心亂板的人士之時 同時也給不小心誤犯板規的板友自新機會
同時我也會檢討一下其他模糊可能造成爭議的板規
大致上是希望能讓各位有個具體遵循依據 而不是說板規規定不具體
結果變成板主只要有心 就可以依據板規任意水桶人
這段期間內我只會協助制定規定
如果有任何違規判決 我也不會經手 而是交由另外兩位當選人處理
3.詳閱卡漫群組所設之組規以及本站站規
以利板主候選人設定板規 避免板規與組規及站規產生衝突而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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