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夢龍傳說版版規。修正版規四。

作者: urmyhero (只愛‧陌生人)   2009-05-17 16:22:15
~*~*~*夢幻龍族傳說*~*~*~
本版版規──請大家要乖乖遵守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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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嚴禁遊戲與現實之間的現金買賣行為,無論是道具、帳號或是帶人過關等等。
可以在版上討論那個副本很難刷,請求幫忙。
可以在版上公開表示,那個副本很難刷,願意幫忙。
不得在文章裡或推文中發表──帶人刷副本,1HR多少〝報酬〞
不得在版上進行現實之間的現金買賣行為,無論是道具、帳號。
以上違規言論經檢舉,查證確實後,
初犯者一律水桶一週。
累犯兩次者水桶一個月。
累犯三次者水桶半年。
累犯四次者永久水桶及劣退。
貳、
外掛使用問題,一律禁止討論。文章內容、推文內容皆不行。
可以在版上討論那裡有外掛。
可以在版上討論,外掛又大舉入侵遊戲。
但是不可以在版上討論,那個版本或那家外掛的使用情況。
以上違規言論經檢舉,查證確實後,
初犯者水桶一個月,並劣退。
累犯者水桶三個月,並劣退。
累犯三次者永久水桶並劣退。
◎手把程式本質上屬於輔助,可以討論如何使用、設定與操作。
但請不要討論或表達→使用手把程式掛在那個地圖練功最快,錢最多。
參、
請有足夠的內容後,再使用發表文章或回覆文章的功能。
一行文、三行文、文章字數不超過30字,請善用推文系統。
5/21日新增:
請勿發表不理性或帶有挑釁意味之文章;請注意發文語氣、勿做人身攻擊
請注意推文語氣 請勿推不理性或帶有挑釁意味之推文。
如推文語氣中帶有〝不理性〞、〝挑釁〞、〝蓄意偏離主題〞之情況,
第一次刪文警告。
累犯第二次刪文並水桶一週。
累犯第三次劣退並水桶一個月。
累犯第四次劣退並水桶三個月。
累犯第五次劣退並永久水桶。
肆、
任何文章中皆不得夾帶──影射他人、辱罵他人、廣告文、毀謗文
與使用太超過的髒話。
可以在版上討論改版後伺服器很LAG。
可以在版上討論昨天刷四星副本遇到的隊友讓我很反感。
但是不可以在版上公開發表辱罵文章、或影射他人之文章。
也不可以在版上趁機打廣告──公會招生廣告例外、伺服器廣告招生例外。
經檢舉與查證確認後,文章鎖定禁止回應,並搬移至版主備份區,同時信件通知原作
將文章內容進行修改。
影射他人、辱罵他人、毀謗文、與使用太超過的髒話:
若通知後三日內原作者未針對文章進行修改,則刪文並劣退處理。
若是以推文方式違反此規定,經檢舉確認後,水桶一個月。
廣告文,若確認與本版無關,經查證無誤後,
第一次:水桶一個月並原文劣退。
第二次:水桶半年並原文劣退。
第三次:永久水桶並原文劣退。
伍、
不得在版上公開他人姓名、職業、帳號、及其他個人資料。
若要公佈自己的,不得包含遊戲帳號與遊戲密碼及信用卡或任何與〝金錢〞有關的密碼。
可以在版上討論隊友或公會會長或遇到的遊戲內玩家的角色名稱,但
須取得被公開者本人的同意。
可以在版上公開自己的遊戲伺服器與角色名稱。
但是不可以在版上公開自己或別人的遊戲帳號與密碼,
也不可以在板上公開自己與別人的〝金錢〞有關的任何資訊。
EX:信用卡卡號、提款卡卡號、銀行帳號,等等。
若公佈他人遊戲角色名稱,而被公開者至版上檢舉,則原文刪除,情況嚴重者劣退。
若公開自己或他人的遊戲帳號及更多私密資料,則水桶一個月及劣退處置。
當然,版主不會要求你在公開資料的時候,附上他人同意書,但是,不要被檢舉。
同時,檢舉人為了證明不是濫訴,也要在檢舉時附上自身證明。
陸、
版上不得〝惡性筆戰〞。
但支持理性討論。
所謂惡性筆戰便是,文章內的文字皆為抱怨,而無提出實際或可實行的作法。
EX:代理商真的很爛,為什麼每次改版都只會使伺服器更LAG。
EX:我們公會會長真的很討厭,為什麼每次都訂一堆沒有意義的公會規矩。
如果把上述兩個舉例換成:
→:這次改版有點LAG,代理商是不是應該考慮改版同時加開伺服器?
→:公會的規定有時候很難遵守,是不是可以開放大家建議然後再訂定?
若文章內容涉及筆戰、引戰文字,經檢舉後,視情況嚴重而有不同處理方式。
文章中輕微引戰→原文鎖定禁止回應,但版主致信原作進行修正。
文章中嚴重引戰→水桶一個月;推文引戰→水桶一週。
柒、
本版開放BUG使用,與BUG討論。於遊戲內發現之BUG,歡迎版上版友們提供。
版主們將會定期整理後,以GF官方提供的網頁回覆系統統一反應。
大家應該都不希望BUG影響遊戲平衡,故開放討論。
捌、
本板禁止注音文、外星文、不知所云文、非本版事務文章。
以上違規文章經板友檢舉及板主審查確認後,以違反版規方式處理。
第一次刪文並警告。
第二次刪文並水桶一天。
第三次刪文並水桶一週。
第四次刪文並水桶三個月。(事不過三,第三次之後加重罰則)
第五次刪文並水桶一年。
第六次刪文並永久水桶。
龍族與夢幻龍族,請版友在發文時確認清楚。
玖、
交易文發表相關規範。若於發表〝第一篇〞後,仍未交易成功。
可於〝一週後〞重新發表第二篇。但〝第一篇須自刪〞。
若經查證未自刪〝第一篇交易文〞。
則:
第一次警告並刪文。
第二次水桶一週。
第三次水桶一個月並劣退。
第四次水桶三個月並劣退。
第五次水桶半年並劣退。
※以上所有內容,若有不足將會再行修改與更新※
作者: dengeebye (dengeebye)   2009-05-17 16:40:00
頭推
作者: tingmeow (雪爐喵)   2009-05-17 17:17:00
耶嘿!v( ̄▽ ̄)y
作者: lht2 (LHT)   2009-05-18 00:55:00
JoyToKey 算不算外掛呢?
作者: tingmeow (雪爐喵)   2009-05-19 23:31:00
因為夢幻龍族支援手把 所以討論手把連接程式是ok的
作者: lht2 (LHT)   2009-05-19 23:37:00
...不是官方支援吧 雖然N盾沒擋應該就沒事了(吧
作者: qazwsx0500   2009-05-19 23:58:00
你用手把玩不會影響到別人 不會練比較快 不會比較有錢有和沒有都一樣 不算外掛吧?
作者: urmyhero (只愛‧陌生人)   2009-05-20 08:17:00
手把支援程式基本上屬於輔助
作者: LOVE4715 (霧雨魔法店工讀生)   2009-05-21 13:42:00
徵求配對會被水桶嗎XD
作者: urmyhero (只愛‧陌生人)   2009-05-21 16:18:00
配對是遊戲內設定,嗯 這問題好,為了避免ONS出現我會再做些修改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09-05-21 16:23:00
手把程式嚴格來說算是外掛的一種不過不影響到別人的話我是覺得沒差
作者: urmyhero (只愛‧陌生人)   2009-05-21 16:31:00
嗯,不過手把程式我詢問之後 是說幫助連擊不過對於弓手來說,比較有可能變成〝外掛〞(不敢講太白@@但是 如果說他本質上是屬於輔助 就開放討論要是有版友發現手把程式不再只是單純輔助 我會再修版規^^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09-05-21 16:35:00
外掛意思大至上其實是主程式外的非正統輔助軟體阿不過我用手把實在用不習慣 我以後應該還是用鍵盤吧XD
作者: efenlin (粉紅妹)   2009-05-23 17:52:00
小妹手太殘都用手把玩捏>"< 其實..我也只會按著x一直射XDD
作者: ololo2099 (歐漏漏BB)   2009-05-26 01:09:00
樓上關鍵字!
作者: wingthink (蒼天的巴爾孟克)   2009-05-26 01:38:00
巴哈有討論另一種強大的手把連結程式 那個比較像外掛
作者: urmyhero (只愛‧陌生人)   2009-05-27 09:05:00
巴哈那個強大的那個 可以提供一下名稱讓我注意一下嗎?
作者: hikkibbs (楊西奇)   2009-06-01 13:58:00
注音文不禁嗎
作者: tingmeow (雪爐喵)   2009-06-02 19:13:00
謝謝樓上 注音文會禁喔 之後版規會再修正^^
作者: Naniko (奈荷子)   2009-06-21 15:31:00
那是說Xpadder吧 那個基本上已經被廢盾擋掉 討論與否無所謂而且其實也沒什麼外掛不外掛啦...
作者: paogray (Jimimi)   2009-07-08 12:00:00
推一個, 新人報到
作者: a80154154 (Adam)   2009-07-24 21:16:00
是喔= = 那感覺好少人在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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