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目:梁靜茹 當我們談論愛情演唱會
地點:台北小巨蛋
時間:12/27 19:30
位置:紅2A 12排連號兩張
原價:3200*2=6400 +取票費30=6430
售價:原價轉讓
張數:2
原本轉讓者取消 故再次PO文轉讓給想要的版友
交易方式:台北市政府到後山埤站一帶面交優先
連絡方式:站內信/line
備註:開演前10天可取票後直接面交一起取票
我是原購者 後來發現紅紫A區及E區為視線不良區與版友monkeycute協商後同意將原訂金退回這之間有說明若造成困擾麻煩我願購回再轉賣但後來執意退回並緊咬我無故取消放鴿子道歉數次 是真的覺得蠻委屈的
所有資訊都是清楚公開的 轉讓者在十天後說要取消造成必須重新轉讓 在票的區位和座位都有明確告知前提下 實在無言 因取票需身分證 已退款並請對方看清版規
有道歉說明有困擾或麻煩我也願意接收何必不情願的退還烙下自己去跟版主解釋等用語
不好意思 在版上交易本來就必須遵守版規喔不懂現在在爭什麼?你完全沒損失吧...
不想退您有權力不需要退同意退了卻怪對方放鴿子 請問您沒收3200訂金嗎
請問你沒收到退款嗎?請問你不是反悔取消交易嗎?我不退款難道侵佔你的訂金嗎?退你訂金後重新轉讓 不懂你在這邊到底要爭什麼...
對話紀錄都有留存喔 您有覺得任何麻煩我們照常交易只是不了解事後反責怪對方放鴿子 那怎麼不把交易完成呢
你不是也接受退款才提供帳號嗎?不然我還能硬退?超級傻眼
說參考版規可提報黑名單 有問題可以申訴不好意思我從來沒威脅你 只說有問題可以申訴 請看板規
你我時間寶貴 不需要在此爭論了 只是覺得您其心可議
再回應沒意義 邏輯無法溝通 按照版規就沒問題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