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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源發起是這篇文章
反正現在中國房地產快死光一片了
要是有個快死的房產建設商帶著團隊一起穿越到宋朝
那麼會是怎麼樣的局面呢??
( 這篇文章裡面滿多的古代八卦 )
以下是推金魚入坑版( 只摘錄唐朝部分 )
不過到隋唐時,倒是有人專門開發商鋪,蓋好之後,或租或賣,從某種意義上講,他們也
可算是開發商。有個叫竇乂的人,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李開周說,竇乂這個人非常傳奇,他生在陝西,很小的時候就死了爹娘,無依無靠,跟著
舅舅一塊兒生活。他舅舅是個“公務員”,住在長安城。竇乂先通過賣鞋、賣樹等生意賺
了一些錢,後來有了80萬錢的身家,於是開始向房地產行業進軍。當時長安西市有一個廢
棄的化糞池,面積不小,有十幾畝,閒置七八年了,一直沒人買。竇乂把它買了下來,雇
人填平,在上面蓋了20間店鋪,租給波斯胡人做生意,平均每天都收上來幾千錢的房租。
再後來,竇乂聽說當朝太尉李晟喜歡打馬球,於是斥資70萬錢買下一塊地,又花30萬錢把
這塊地建成一片馬球場,送給了李晟。李晟很高興,從此跟竇乂結成死黨,有求必應。有
這種靠山保駕護航,竇乂發得更快了,不到40歲就成了長安首富,人稱“竇半城”。
除了像竇乂這樣的開發商,古代的開發商還有一些是“公務員”、“退休幹部”等,甚至
官府自己就是開發商。
以唐朝為例。唐玄宗在位時,土地政策裏有這麼一條:“應給園宅地者,良口三口以下給
一畝,每三口加一畝,賤口五口給一畝,每五口加一畝,……諸買地者不得過本制。”意
思就是說,政府給老百姓劃撥宅基地,劃撥的宅基地大小取決於家庭等級和家庭人口,如
果是平民家庭,每三口人給一畝宅基;如果是賤民家庭,每五口人給一畝宅基。另外老百
姓也可以購買宅基,但是購買的面積有限,不能超過政府規定的指標。
政府規定的指標是多少呢?平民家庭買地,每三口人,最多只能買一畝宅基;如果是賤民
家庭買地,每五口人,才能買一畝宅基。
在唐朝,商人也屬於賤民,再有錢的商人也是賤民,賤民老闆去買地,即使是上百口人的
大家庭,最多也只能購買20畝地,用這20畝地搞開發,一兩年就倒騰光了。而如果超標大
量買地會怎麼樣呢?
唐朝法律規定:“諸占田過限者,一畝笞十。”意思是買地超過指標的,得挨板子,每超
出1畝指標,挨10大板。
白居易28歲考中舉人,29歲考中進士,32歲參加工作,幹的是“校書郎”,就是在中央辦
公廳負責校對紅頭文件的工作人員。級別呢,是正九品,相當於一個小縣的縣長,不過工
資卻不低,每月16000錢。白居易在長安東郊常樂裏租了4間茅屋,因為離上班的地方遠,
又養了一匹馬代步,此外還雇了兩個保姆,這樣每月的開銷是7500錢,剩下8500錢存起來
。但是存了10年,他也沒能在長安買下一套房子。
後來白居易覺得這樣長期租房不是辦法,就跑到陝西渭南縣,也就是長安城的衛星城,買
下一處宅子,平時住在單位,逢假期和休息日就回渭南的家。有點和現在的大都市白領差
不多,在郊區買房不住,而在城裏租房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