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einherd (浣熊提督萊茵哈特)》之銘言:
: → ZMittermeyer: 胖子和22k宅男也是註定被優勝劣敗掉的一種 08/21 10:22
: ^^^^^^^^^^^^^^^^^^^^^^^^^^^^^^^^^^^
: 哀哀 這就是最好的針對特定族群歧視攻擊的範例模板
: 雖然我不是胖子 也不是22k宅男
: 但是我也要替人家說公道話
: 但是這個版是公眾版, 只要是願意上來分享討論的都是朋友
: 何必去罵人呢?
: → ZMittermeyer: 不是每天暗爽別人錯叫自己教授 就真的會變成教授 08/21 10:23
: 推 ZMittermeyer: 看到一堆社會邊緣人那邊裝強 滿嘴優勝劣敗歧視思想 08/21 10:27
: → ZMittermeyer: 就覺得很頗ㄏ 言語上來精神滿足的傾向吧 08/21 10:28
: 推 ZMittermeyer: 上次跟友人E上次閒聊這個版印象 他答:社會邊緣人 08/21 14:02
: → ZMittermeyer: 我說:你真是觀察入微......... 08/21 14:02
: 最後, 上次是水桶30天,這次算是累犯了
: 所以就30 x 2 = 60天
: 以上
像板主這種執法都是很荒謬無知的 你說這是針對版友的攻擊
啊請問胖子和22K宅男是在具體攻擊哪一個版友?? 自己心靈受創 對號入座
椅子拉下來坐滿爽的嘛 一個沒有對象和當事人的案件還能成立真的超荒謬
要講有特定當事人 下面那一排推文反而在指名道姓咧
這不知道是哪一國法律雙重標準 還是這一國的法律裡規定被動反擊就是合法的??
你確定你要這樣判定嗎?? 要不要版上抓出來一堆案例??
如果你要說這是"針對不特定人士 特定族群的攻擊" 請問這個版哪時缺過這種言論了?
從日本馬糞(特定族群)吱吱蛆蛆(特定族群) 哪一個不是對特定族群的攻擊
說來說去 還是公告下面某一位網友推的比較實在
講真的 你看不爽就桶 就直說就好了 這才是最實際的 反正本版一直就是取暖小圈嘛
一個應該是告訴乃論的東西 沒有人告訴 板主跳出來行權 執法又超級雙重標準
還在烙一堆無知法盲理盲的無知言論 這都是懶得去跟你申訴檢舉而已
基本素養水準就是有落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