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aram (saram)
2020-03-13 05:43:00每個國家對貪汙的認定有些差異.新加坡官員一但有超過他薪水的財產被偵知.那不用審判了.直接坐牢.就算他私下賭博贏一千萬也不算清白.哪像台灣雞雞八八的法院程序.陳水扁聽到部下密報說政府已經得知他兒子新加玻有巨額款後,他兒子就把錢轉去瑞士銀行.光是這種行為,以新加坡來處理,根本不必查錢的源頭了馬上進入彈劾.貪污認定是"行為",錢多少是其次.陳水扁一家都玩法律.台灣司法就讓他玩屁股,耗費國家資源.是選舉捐款,是政治勒索,由他一個人一張嘴說了算.如田中角榮一樣,賺的是政治捐獻,抓到也不怕,日本法院慢慢審,到他老死,還沒結案.阿扁信徒對馬英九特別痛恨.不是因為馬英九舉發阿扁,是因為馬英九這人愛錢如命但就是不貪汙.這就是畸形的台灣文化.
作者:
saram (saram)
2020-03-15 05:56:00謝謝.台灣人有一種奇怪的情結,喜見仇人幹壞事.相對的,恨自己人承認罪行.你的仇敵並不一定是壞人,但你不喜歡他有任何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