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歷史版的: 最近我想到猶太人.... 之討論中,有不只一位網友
在大力主張我國本來就應該倒向美國,最好全面倒向美國。但是始
終沒有一位明確提出怎樣才叫做倒向美國或全面倒向美國。
也許我們可以討論這種倒向美國的方式,那就是︰
我國中央政府制度和法律完全廢棄既有者,把美國聯邦政府的制度
和法律通通照抄(翻譯成中文版)。聯邦政府各部門也完全照搬,甚
至各部門既有的聯邦法規也通通照抄。
美國有各州州政府等,我國比照成各直轄市政府和縣政府。州有
州憲法自治,我國則是直轄市和縣憲法自治。
這樣一來,我國會有怎樣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