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是歷史板勛閥政治討論串,這部分已經脫離原題,變成架空歷史討論了,所以拉回來
這邊另回)
話說mosla說的,有人有投票權有人沒有,就是認為有人必較偉大
現有的投票年齡限制,就算下修到18
17歲364天,過生日之前的一個屁孩,跟過完生日那一天的同一個屁孩,到底有啥天差地別
過了一天以後,就突然變成特別偉大,可以投票,1天前就是不行
當然更根本的,剛好生在這邊,就有公民權,沒有生在這邊,就是外國人
這有啥道理?這才是可笑
現有無條件只是剛好生在這個地理位置,或是爸媽是公民,就無條件有公民權
但是小時候沒有公民權,是到了法定年齡,目前台灣是20,才突然有公民權
這種齊頭式平等的方式,其實才是不平等,沒有道理
二戰後大部分新興民主國家的民主都有嚴重問題,就是一開始就搞成這種齊頭式公民條件
結果不是定期經濟崩潰,就是定期政變,就是老牌民主國家歐美,現在也開始因為這樣
逐漸面臨嚴重問題,美國很需要外勞卻拚死防堵,因為外勞來生了小孩就變成美國公民
當然美國人會擔憂美國會不見,也就產生川普的民粹現象,導致現在美國政界學界都說有
民主危機,美國200年來民主從廢到笑一直改進,本來越來越成熟了卻突然遇上危機
其實根本上危機的根源就是無條件一人一票必然造成的問題,阿根廷會遇上,美國當然會
只是美國體質比較強健,還撐得住而已
所以我說,未來(歷史尺度的未來)應該人類會對這樣的制度再度修正
用盡義務來作為公民資格的篩選條件,才是合理的真正的平等
不是出生地(你不能選擇)
不是出身家庭(你也不能選擇)
不是年齡(你還是不能選擇)
公民篩選條件應該是要基於「自由意志」,你以自由意志的某種付出表示認同這個國家
那回到年齡問題,基本上,就是沒有直接的年齡限制
假設未來國家設計出一籃子公民義務條件,其中有13歲就可以盡的,那麼,如果有13歲
就盡到義務的人,就有公民權
而如果有家裡蹲到33歲都還不去盡義務,那就沒有公民權
所以直接規定上是沒有年齡限制,但實務上可能有,譬如規定18歲才能當兵,結果想要
靠當兵來取得公民權的人,只好18歲才有公民權,這是技術問題使然,不是認定18歲就
突然變成偉大
至於女性也要當兵,當然!以色列就是,台灣憑啥女生可以不當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