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經濟部標檢局來函公告
1.本版自即日起不接受國外帶回且未經標檢局檢驗之[新品]電器出售,
新品電器若有接受標檢局檢驗者不在此限,
以電器上之標檢局檢驗標章或商檢貼紙為佐證.
( http://ppt.cc/-Hge 或 Google關鍵字圖片 商品檢驗標識 )
二手國外帶回自用商品不在此限,
但售價不得高於商品定價折算台幣後之價格.
(白話就是:國外帶回沒有國內檢驗貼紙的"新品"電器一律不能發[求售]文,
國外帶回的"二手"電器可發[求售]文,
僅限一樣且售價要低於原產國之定價,
若國外買的價格是約5000台幣,
那麼二手的價格就要低於5000台幣,
且不可外加任何其他費用.)
2.本版接受國外帶回之[二手]電器發文求售,
且求售文之照片必附購買發票或加註有標示售價之網站,
以佐證此國外帶回之二手電器無營利行為.
(白話就是:國外帶回的電器要發二手[求售]文時,
要附上能夠證明當時銷售價格的資料,
並註明售價約略台幣多少錢,
且賣價不得高於當時購買價格以證明沒有營利行為,
再稀奇珍貴都一樣,
請發二手國外電器求售文時要特別注意.)
3.本版可接受電器之發明、討論、實作的[問題]、[心得]文,
唯不接受自行發明生產之電器未經商檢局檢驗核可的[求售]文,
若已經檢驗且有檢驗核可標章,
發文仍需照[求售]文之規範,
若有特殊情況則需先向版主群來信溝通後始可發文.
(白話就是:想要發明電器本版可接受討論或心得,
但是發明出來的電器仍要受商檢局檢驗過後才能販賣,
在版上發[求售]文也需要受版規規範,
可是可以來信和版主討論過後當特殊[求售]案例處理,
請注意.)
PS:
本版不接受二手電器改造後發[求售]文,
修理修復為原本使用狀態是可以,
但是例如把 微波爐 和 洗衣機 改造成微波洗衣機則不行,
即使是用已經經過商檢後的電器改造也不得發[求售]文,
改造後商品經過商檢核可亦不得發[求售]文,
因為後續維修保固問題無法釐清責任,
這點請特別注意,
勿鑽漏洞.
PSS:
商品檢驗法及相關法規罰則資訊:
(一)運出廠場或輸入未經檢驗合格之應施檢驗商品者,
依商品檢驗法第60條第1項規定,
可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二)銷售未經檢驗合格之應施檢驗商品者,
依同法第60條之2規定,經通知限期改正,
屆期不改正者,可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三)應施檢驗商品未符合檢驗規定或非應施檢驗商品,
如意圖欺騙他人而印有、貼附或註明標準檢驗局商品檢驗標識,
將觸犯刑法第255條虛偽標記及販賣該商品罪,
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0元以下罰金。
即日起開始實施,
先前發國外電器文的版友需刪文或修文(不犯版規10F),
由於商檢局的處罰"可能"會影響到整個家電版,
且會為之後家電版的存續有所關連,
因此處罰會較重,
請各位版友見諒並且勿觸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