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想請問大家一個問題,
家裡一陣子前換一台電視,最近突然顏色變得很怪,似乎是面板問題,
有通知業者,他說會請廠商來我家看,
業者也事先告知,因為在保固期內,維修的費用由我們先出之後,
廠商會給我們發票or收據,再拿去給業者,日後會寄現金發票給我們。
今天家裡打給我說,因為電視是面板有問題,維修需要約兩萬,
因此廠商打給業者,業者告訴我們,要不要就乾脆不修,直接換一台,
屆時新店市的價格會再扣掉這個兩萬元。
當初購買大概兩萬快三萬那邊,
想了一想覺得不太對,保固期的意思應該是在這段期間內若有故障,
廠商應該要維修到最初的狀態(?),
所以就算要折抵,也是折掉當初買的原價,不曉得我的理解對不對?
因此在考慮,是不是直接讓他修就好? 想請教大家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