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GilGalad:普遍不普遍也是你個人覺得啊 真要說起來 一般討論影集的 05/17 14:57
→ GilGalad:時候大家也都是默認起碼打正確名字是基本的吧 但今天就有 05/17 14:58
"默認起碼打正確名字" 在這個板真的還好耶
一堆人會幫角色或演員取暱稱跟綽號
有些(帶有強烈情感投射的)還要拐彎抹角解釋才能瞭解
用這種根本不成立的理由反駁也太薄弱了
而且照這麼說
默認不默認也只是你在講
推 GilGalad:版規是版主執法的依據 既然版規裡沒有寫明確 你所謂的無 05/17 15:06
→ GilGalad:權不無權 有沒有犯錯要被判罰其實也沒這麼理直氣壯就是了 05/17 15:06
真要追究
漏洞就太多囉
光是 "謾罵" 或 "引戰" 就定義不完
那怕要找判決先例也可以找出一堆衝突的結果
敢問這位板友知道有人在網路上說別人 "母牛" 被判決公開道歉嗎?
因為母牛的英文音近台語的髒話
這樣就被告了
板規真的要做如此程度的條列
那還不如直接貼六法全書網路版
而且就算真的規定得清清楚楚
也一定會有人說誰會為了寫幾百字(甚至推幾個字)的文章
去詳讀幾萬字的板規
漏洞哪是在規定
是在人心 ok?
→ GilGalad:哇 所以刻意拼錯名字在那邊引戰 也能護成這樣也是挺了起 05/17 15:09
拼錯名字或引戰可以檢舉另起罰則
可是他的本意本來就不應該未經同意被改變
不然小偷跑路被車撞也活該啊
誰叫他要先做壞事
是這樣嗎?
竄改就是竄改
連腦補都可以用作檢視言論的標準
我實在不懂竄改為什麼比較可以被接受
這種浮動標準實在太神秘了
令人無法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