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unish (修身養性)
2014-05-17 15:37:54推 GilGalad:普遍不普遍也是你個人覺得啊 真要說起來 一般討論影集的 05/17 14:57
→ GilGalad:時候大家也都是默認起碼打正確名字是基本的吧 但今天就有 05/17 14:58
"默認起碼打正確名字" 在這個板真的還好耶
一堆人會幫角色或演員取暱稱跟綽號
有些(帶有強烈情感投射的)還要拐彎抹角解釋才能瞭解
用這種根本不成立的理由反駁也太薄弱了
而且照這麼說
默認不默認也只是你在講
推 GilGalad:版規是版主執法的依據 既然版規裡沒有寫明確 你所謂的無 05/17 15:06
→ GilGalad:權不無權 有沒有犯錯要被判罰其實也沒這麼理直氣壯就是了 05/17 15:06
真要追究
漏洞就太多囉
光是 "謾罵" 或 "引戰" 就定義不完
那怕要找判決先例也可以找出一堆衝突的結果
敢問這位板友知道有人在網路上說別人 "母牛" 被判決公開道歉嗎?
因為母牛的英文音近台語的髒話
這樣就被告了
板規真的要做如此程度的條列
那還不如直接貼六法全書網路版
而且就算真的規定得清清楚楚
也一定會有人說誰會為了寫幾百字(甚至推幾個字)的文章
去詳讀幾萬字的板規
漏洞哪是在規定
是在人心 ok?
→ GilGalad:哇 所以刻意拼錯名字在那邊引戰 也能護成這樣也是挺了起 05/17 15:09
拼錯名字或引戰可以檢舉另起罰則
可是他的本意本來就不應該未經同意被改變
不然小偷跑路被車撞也活該啊
誰叫他要先做壞事
是這樣嗎?
竄改就是竄改
連腦補都可以用作檢視言論的標準
我實在不懂竄改為什麼比較可以被接受
這種浮動標準實在太神秘了
令人無法理解
作者:
GilGalad (狂想は亡國の調べ)
2014-05-17 14:57:00普遍不普遍也是你個人覺得啊 真要說起來 一般討論影集的時候大家也都是默認起碼打正確名字是基本的吧 但今天就有版規是版主執法的依據 既然版規裡沒有寫明確 你所謂的無權不無權 有沒有犯錯要被判罰其實也沒這麼理直氣壯就是了哇 所以刻意拼錯名字在那邊引戰 也能護成這樣也是挺了起
作者:
Shalone (蝦龍)
2014-05-17 15:46:00板規並無禁止篡改推文 這是板規的不足你既然允許執法超出法條規定執行,那你回公告是不是也要桶你現在就是認為漏洞太多 補不完 要求板規補漏洞十分不合理
作者:
abckk (ヽ(゚□。)ノ)
2014-05-17 16:04:00聽說回公告文會被桶 不知道是真的還假的0.0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4-05-17 16:08:00我比較不明白看戲是主觀的,為了一部戲羞辱別人很值得驕傲嗎?可以提出他的錯誤,但不代表可以用各種方羞辱他的人。
作者:
angusco (no way)
2014-05-17 16:19:00回公告文也是違反板規的吧,另,雖不認同修推文的行為但該板友態度實不足取,人必自辱而後人辱之我是在回樓上,另外,如果沒有回公告的意思還是改標題吧這篇文形式上已經在回公告了我說了我不認同M大修推文的行為,但是對於某B被指正後仍不願意改正,不斷硬凹的態度更是不對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4-05-17 16:49:00那位m大跟他根本半斤八兩,差別只是在一個得罪影集支持者,一個被支持者視為正義之聲。故意名字打錯和他的推文應不應該被修改是兩碼子事,卻變成因為他不願意把名字打對就活該被人家擅自修推文。要是開放隨便修別人推文,以後還有得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