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想開店的話,問題說多不多,說小其實也不小
最主要只有2個要解決
1.店租成本
開店成本最夭壽就是店租,因為不管店開不開,這都要照算
如果是自己有店面,那租金成本是省下沒錯,但還是有水電要照算,
簡單說如果營業時間是早上10:00到晚上10:00
那不管有沒有客人來,這段時間光是冷氣就是得一直開
在培養出固定熟客前,這成本是很燒的
我以前認識的出租店老板是用[燒錄大法]來留住客人
當時對上班族來說這招還挺有效的
2.代理權
真要說這夭壽度不比上一個輕,因為影集代理權在台灣並不是單買的
舉例說:如果影視公司上半年總共推出20部影集,你只有都要或都不要的選擇,
你不可以說只想要csi跟冰與火,然後把Extant給退貨
ps:這是當年跑出租店時老闆跟我說,現在合約還是不是這麼簽我個人不確定,
我也不敢說每間店都是同樣待遇,但以上是我確定的部分
另外出租用的代理費用跟購買實體價似乎也不太一樣,
以前跟老闆聊天時有聊過,他有的片子其實是外面買來放在店內出租,
因為這樣比較便宜
至於東西可不可以去美國買回來自行販售或出租?
答案是:不行
不出事還好,一出就是民、刑事責任都有,別以為台灣沒代理就沒事,
如果是外國著作財產權人,以國際法控告侵權,那就得去美國開庭,
通知不到,下次去美國就會成通緝犯。
這塊智慧局是有給過解釋的,可以去詢問,
當然現實上有不少小漏洞存在,但整體來說是沒代理權就是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