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又複習了一下 CSI
衍生出來的問題,google 也沒什麼討論
就是說,對於犯罪現場鑒證,跟證據的採集
可以侵犯私人權益到甚麼地步
常常看到凱姊或者 nick 屌屌的對俱樂部主人說
你家現在是犯罪現場了 crime scene
然後就拉起封條不給做生意了
撇開仇富的觀點,那種一個月營業額幾千萬的 club 不說
假設是一個小店面,如果對方全家老小就靠這個攤子過活
那麼就因為無聊的第三人死在這,被封個兩周一個月的,
攤車被帶走放到證物室不知道何時可以回歸
全家生計中斷這樣合理嗎
又或者,一個重要的線索比如說血液濺到了梵谷的作品上
那麼 csi 有權把這種超貴的東西當成證物包走
並在上面又切又割的驗 DNA 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