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odowade (督你老木)》之銘言:
: 和解跟沒和解對於另外幾個老太太不是沒什麼差嗎?
: 那離間艾琳的目的是什麼 我有點不懂 求解
說明一下美國的訴訟實務,就很容易明白了。
在台灣,律師只在勝訴時抽成,叫做「包攬訴訟」,是違法的。
但在美國這是可以接受的,律師接案可以不收任何報酬,只約定在勝訴時
收取賠償金額的一定成數,一般來說是三成起跳,但不會超過五成,拿得
比當事人還多的話,即使美國人的道德界線也無法忍受。本案是集體訴訟
,一般公定標準是33%。
這個制度的目的是要讓沒錢的人也可以打得起昂貴的訴訟。律師如果撥撥
算盤覺得有利可圖,會願意投入人力、物力來換取勝訴或被告和解大賺一
筆的機會。
但律師前期投入的成本是很高的,律師本身的人力、聘請專家證人的費用、
裁判費等等,如果輸了是血本無歸的。因此律師要接這種案子,基本上要
評估有勝算,而且被告要是夠肥的大公司。更重要的,這種案子隨著時間
推進,就是不斷的燒錢,因此被告的基本策略就用各種程序的技巧把訴訟
程序拉長,原告律師如果財力不夠撐不下去,一下子就被玩死了。
Jimmy用計從垃圾桶找出絞碎文件成為關鍵證據,他是讓這個案子成為一個
肥案的英雄。但他也需要找大事務所合作,不然根本沒財力撐過前期的程
序,一個單體律師長期沒收入,能餓多久?被告開一張10萬鎂的支票就能
打發了。即使是大所面對這種肥案也須要拉另一間大所來分攤風險,這就
是劇中看到的情節。
這一集情節交待,被告方提出的和解條件是1740萬鎂,所以劇中時間推進
幾個月左右,本案已經升級到千餘萬的價值了。1740萬,律師抽33%,而
Jimmy可以拿其中20%,換句話說就是全部金額的15分之1,也就是116萬鎂。
這對經濟窘迫的Jimmy當然是天降甘霖。
現在回頭來看幾個問題,為什麼繼續跟被告撐,不論是撐到判決勝訴或是
被告開出更高的和解金額,對律師利益比對原告的利益大?
大家有提到的,原告都是老人活也沒幾年了,越早拿到錢越好,這是主要
原因之一。除此之外,還有兩個因素:
1. 這是集體訴訟,仍然不斷地在招攬有同樣處境的老人,隨著原告人數增
多,和解金額或是將來勝訴金額勢必往上疊,律師那33%當然也就越長越大
;可是這對個別的原告來說卻沒意義,因為分母也變大了,而且如果分母
的增加和總金額的增加不成比例,有可能每個人分到的錢還變少了。
2. 即使原告人數沒有成長,但賠償金額未來可的增加(不論是和解或勝訴
),對原告和律師來說,意義可能還是不同。例如,就算撐個二年,賠償
金額翻一倍好了,每個原告分到的錢可能從5萬鎂翻成10萬鎂,但律師事務
所會從600萬翻成1200萬,風險和誘因的比值是有高下之別的。
至於為什麼把矛頭指向Irene?因為她是class representative,集體訴訟
的概念就是其他的原告都是同類型的受害者,面對相同的被告,「加入」
class representative的訴訟。Irene對訴訟的走向有絕對的權力,她不和
解,其他加入集體訴訟的原告也沒辦法個別和被告和解。加上Jimmy的挑撥
後,大家對她的怨恨就可想而知了。
有人說Jimmy其實也是為了老人著想。我不這麼認為。如果Jimmy現在不是
缺錢用,他百分之百不會選擇這個時間點和解。理由很簡單,這個案子的
律師報酬只會越長越多,不可限量。
有人說Howard是為了搞Jimmy故意不和解,那更是荒謬。這個案子牽涉到兩
個大律師事務所幾十個律師的投入,如果現在和解,只會拿到450萬鎂,以
事務所投入的人力來說,差不多比打平多一點而已,這絕對不是他們當初接
案時眼睛發亮的金額。
其實一切都是為了錢,正方反方都是為了錢。
但Howard這邊並沒有錯,集體訴訟裡面本來就會人多嘴雜,每個人利益取
向不同,意見都不一樣。律師寧可爭取更多原告加入,或談判更高的賠償
金,都有其可取的角度。
倒是Jimmy這邊,容易操控、配合度高的Irene是他挑出來的,現在卻反過
來挑唆原告間的不和。硬要說他是為了老人著想,恐怕失之牽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