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刪
說實在,以有學過法律的基礎來看這集的法庭辯論戲,我給9.5分!
很少看到有律政劇可以作到這個格局,很精彩!
醜聞沒交代扣0.5,但我認為瑕不掩瑜。
以下討論判決的部分....
(防雷)
美國跟英國一樣是判例法(case law)國家,
所以你可以看到本劇在很多法庭戲中,律師會引用某XX判決(case)試圖說服法官,而不是
法律條文。
這跟我要講的有什麼關係呢?
先說結論:
A知道辯方律師是串通S法官後,
在幾輪辯論下來找到對方的立基點:「審判不需考量種族因素」,
再叫M去找該S法官早期寫的經典判決作引用,來打臉他的自相矛盾。
都說是經典了,專業如A,一定會注意到大概是哪個年代的判決,
既然這是身為專業律師應有的基本實力,也就不足為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