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
我記得之前他們要整理程式的時候gilfoyle跟dinesh發現他們做的app部分總共只有10% 剩餘90%全是richard寫的
然後最新一季richard爆肝寫程式能通霄就直接把一個團隊幾個禮拜要寫的程式直接搞定
我記得richard也有提到他年輕的時候幾個禮拜就摸熟一個程式
想問一下萬中選一的程式天才工作能力有這麼強嗎?
我只有聽說過強的電腦工程師效率比普通的能快上很多,但具體來講是多多少阿?
(另外richard在發表會前一晚直接打完一整串可行的運作程式那個就算了,很明顯現實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