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文比較快,
全臺灣登記可以辦理EMT-1的單位不勝其數
中華緊急救護技術員協會、台北縣救護照護協進會(審件中)、
臺灣福爾摩沙急救教育推廣協會、臺灣健康急救教育推廣協會...
阿哩阿咂的一大堆...
只是TEMTA在過去這三四年間,把EMT-1教學的名氣給打響了而已
課程內容上,不可以有差異。或許我應該要講綱要。
EMT的課程,是依照緊急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而定,所以內容與時數有規定。
只不過,這一年不曉得有沒有改善。
我覺得過去(2年前)TEMTA的EMT-1課程不適合沒有任何背景的人上。
學理的東西太難了..重點是,考試又不考~上課教一堆,根本無法吸收。
另外師資的部份,這點我個人不覺得會有多大的差異
絕大多數的師資都來自於消防隊的EMT-P出來兼差。
而,民間出身的EMT-P全臺灣一隻手也可以數的完..
但是,EMT-P也有分混的跟認真的。
我本人就看過EMT-P完全回答不出來問題的核心!
也有看過EMT-P願意主動自己學習的。
EMT-P的動機絕對是教學上的一大挑戰。
此外,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當中也只有寫到
中級救護技術員以上、醫師、護理人員,有從事實際工作達3年以上者。
可以擔任各級救護技術員師資。這是唯一一點需要去辯證的。
我倒是很建議,各位想要參與EMT訓練的朋友,跟主辦單位要求提供講師的背景
包含,哪年拿到EMT-2, EMT-P, 接受過哪些訓練等等。
這些都是會影響教學品質的因素。
最後,EMT-1在2008年修法時的目標,就是把EMT-1作為First Responder
因此,時數降低成為40小時(含操作與考試)。
為此,如果某單位為了把一些來龍去脈交代清楚,而減少了操作的時間。
反而會違背了修法的精神。
EMT-1 做,做到技術純熟,做到什麼樣的情況應該用什麼樣的技術。
EMT-2 瞭解,瞭解為什麼要這麼做,下一步要怎麼做,應該要用什麼樣的技術。
EMT-P 思辨,瞭解、思考這樣做的後果是什麼,有沒有別的apporach...
上面是修法精神,但,大家可以自己來檢視看看,有多少人符合了這樣的精神?
不材我,也沒有符合上面的精神,所以還在努力補足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