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載送兩名被毆傷者,皆中年男性,一名左眉附近有約一公分撕裂傷,
另一名流鼻血及左眼袋腫,兩名皆意識清楚,可自行上救護車。
回報急診醫院時,第一名完整回報患者情形,第二名因為疏失漏了回報左眼袋腫,
只說明了流鼻血。
醫院回說急診無耳鼻喉科醫師,將此情形告知病患後,患者仍堅持送該醫院。送達醫院
後,檢傷護士一見到流鼻血傷患後,就劈哩啪啦的跟患者說無耳鼻喉科醫師,來醫院也
只能冰敷,為啥不去其他醫院,之後又看到患者左眼袋腫,又劈哩啪啦的跟我說為啥剛
才沒說眼袋腫,急診沒眼科醫師,送來幹嘛!! 然後,又劈哩啪啦的跟病患說一大堆,
因為我確實忘記回報,故所以一句都沒回的被罵,但是患者這時突然爆氣跟該護士爭吵,
說連看都還沒看,就被劈頭痛罵,說這是醫院應有的態度嗎??然後說不看了,要投訴該
名護士。
之後將第一名傷患交接完後,因為該病患與護士仍然僵持著,加上我也必須付一部分責任
,就去詢問該病患要不要去其他醫院,我再載他過去,不過該病患堅持要僵持下去,我又
不可能一直等,再三跟他確認後,就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