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大地盃壘球規則

作者: hugh30 (阿根)   2011-03-24 22:36:25
1.本次比賽為混壘制,不須一定有女選手,但場上最多只可有兩名女選手(若有超過,超
過者以男選手規則論)。女投手有強襲球之規定(打者將球擊入防護範圍內,打者即判出局
,強襲球由主審裁定,大概為女投手直徑一公尺高兩公尺圓柱)。
2.本壘都有4.5米防護線的規定(跑者不可衝撞捕手,不需觸殺),但若為夾殺狀態則取
消4.5米線,但只要捕手未完全擋住本壘板及好球帶,跑者便不能衝撞捕手,如有此情況
則判跑者出局。
3.打者為女生時,需二次傳球才算完成封殺,壘上跑者為女生時則不用二次傳球;且界外
球不算三振。女生打者出局算出局數。
4. 比賽中局數為七局兼採比數截止和時間截止的規則:
(1)四局差10分,五局差7分,則可提前結束比賽。
(2)一場比賽以70分鐘為限,時間到則打滿當局。
(3)預賽中七局結束時或時間結束,若比數打和,則為和局。
(4)複.決賽中如時間終止或比賽局數打滿仍平手,則採突破僵局制,之後每局由兩出局滿
壘開始,該隊可自由決定打者,並往前把跑者擺滿,但若比賽進入突破僵局第二局則由上
局結束棒次延續。
(5)比賽時間由裁判控制,且沒有主動告知是否為最後一局之義務,請各隊自行注意時間
或向裁判詢問。
5.若預賽戰績相同,先比較對戰成績,再以失分率(失分除以局數),再以得分率,判斷何隊
晉級及名次,若得分率相同則以擲銅板決定。
6.若比賽棄權者,該場比賽對手五局以7:0獲勝。
7.比賽為三好四壞制,由一好一壞開始,好壞球判斷為主審之職權,不可提出抗議。女生
有三振有保送,以利比賽進行。
8.本屆大地盃沒有EP制。
9.比賽採ALL FREE制,即打者、跑者無限制跑壘數,裁判在比賽前會告知死球

及當球的位置於何處時,為停止球。當球回到投手時,由裁判認定是否為停止球。
10.比賽進行中,球出死球線外,或成為障礙球時。直接傳出場外或直接傳成障礙球時,

有跑壘員將賦予安全前進兩個壘,這兩個壘的算法是,自防守球員傳球出手時,各跑壘員
所分別佔有的壘包算起,各安全前進兩個壘。
11.保護一壘手以及打者,一壘將放置2個壘包,內野滾地球時打者踏外側的壘包、一壘手
踏內側的壘包,穿越內野的球打者可踏內側壘包,但一壘跑者則必須踏在內側。
12.擊球跑壘員有無往二壘推進之企圖由裁判認定,但只要擊跑員衝壘後踏至界內區便判
定其有向二壘推進之企圖。
13.一.二.三壘包可滑壘,但一壘衝壘時滑壘只要碰到內側壘包便屬妨礙守備,擊球員出局
本壘不可滑壘。
14.所有規則遵照2009-2011年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慢速壘球規則。
15.比賽時必須服從裁判的規則,如果有爭議由隊長、經理或教練現場向裁判提出,其他
球員一律禁訴,以免妨礙比賽進行。
16.比賽中不得有侮辱裁判的行為,否則取消該隊比賽資格。
17.一場比賽可登錄20 名球員(至少10 名球員),且不接受九人開賽規則。每場比賽之登
錄球員只要有報名壘球項目之選手皆可登錄,如對對方身分有疑慮請於賽中提出。如發現
為未登錄之球員但有報名壘球項目,立即驅逐出場,並由登錄之球員上場。如發現一隊有
兩次出現此種現象,直接取消該隊的比賽資格。但若為資格不符者則取消該隊晉級資格,
比賽以0:7計。
18.雙方在賽前確認無誤後,比賽進行中不得對列隊選手資格提出異議,賽後十分鐘內可
向裁判長提出抗議,如有不符資格球員上場比賽,則取消球隊晉級資格,並由主辦單位決
定懲處。
19.好球帶包含本壘板後方三角形範圍。好球板規格為80(cm)*60(cm)。
20.投手投出之球,在空中高度至少 1.8 米 ,限低不限高。投球距離為 15.2 米 (女投
14米)。
21.練習及比賽中一律禁止穿著金屬鞋底及鞋釘之球鞋。違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以棄權
論。
22.所以比賽皆須使用鋁棒,禁棒以ASA最新禁棒名單。若有問題,請向壘球負責人提出,
當天第一次檢錄同時請將球棒帶至檢錄台做確認,確認完後會貼標籤。若使用禁棒則該隊
棄權。
以下為參考網頁:http://winmath.myweb.hinet.net/newasa/softball.htm
http://www.cce.mcu.edu.tw/stweb/2010unicup/?p=1103
http://www.nicebat.com.tw/
23.死球線由主審比賽前公告。
24.無人出局或一人出局情況下,當一、二壘有跑者或滿壘時,打者擊出內野高飛球由主
審裁定為內野高飛必死球則判定打者出局。
25.比賽用球為KUBOTA K-300。
26. 本次比賽打擊者皆需戴頭盔上場
27. 各場比賽攻守順序在列隊時擲硬幣決定
28.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隨時修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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