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全國大地盃組織章程(2011/10/29修訂)

作者: dannywse (阿we)   2011-11-02 03:28:11
全國大地盃組織章程
第二十四屆主辦單位中國文化大學大氣科學系學會擬定。
第二十五屆主辦單位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地球科學系學會修改。
第二十七屆主辦單位中國文化大學地理學系系學會修改。
第二十八屆主辦單位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地理學系系學會修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定名為「全國大專地球科學暨相關科系聯誼會」,以下簡稱本會。
第二條 本會以提倡運動風氣,促進身心健康及學術交流,敦睦會員感情,發揮
團隊合作為宗旨。
第三條 本會會址設於該應屆主辦全國大地盃之學校科系學會辦公室。
第二章 會員
第四條 全國大專地球科學暨相關科系全體會員均為本會之基本會員,目前會員有:
中國文化大學 大氣科學系
中國文化大學 地理學系
中國文化大學 地質學系
海軍軍官學校 海洋科學系
國立中山大學 海洋科學學士學位學程
國立中央大學 大氣科學系
國立中央大學 地球科學系
國立中正大學 地球與環境科學系
國立成功大學 地球科學系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地理學系
國立嘉義大學 史地學系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地理學系
國立臺灣大學 大氣科學系
國立臺灣大學 地理環境資源系
國立臺灣大學 地質科學系
國立臺灣大學 海洋研究所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海洋環境資訊系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地球科學系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地理學系
臺北市立教育大學 自然科學系
共20個校系,依照校系筆劃排序
第五條 全國大專地球暨相關科系全體教職員均為本會之榮譽會員。
第六條 本會會員均有遵守本會章程,參與會務及本會活動之義務。
第七條 本會會員如未善盡義務,本會得限制其權益。
第八條 會員得以校系為單位,書面聲明退出本會。
第九條 該應屆全國大地盃主辦單位可自行邀請其他地球科學相關科系參
與全國大地盃。但新加入會員校系資格需經過該應屆全國大地盃
會員校系於第一次領隊會議投票表決,該新加入校系才得以參加
第二次領隊會議。
第十條 全國大地盃參賽資格為該會員校系之大學部、碩士班、博士班、
雙主修、國際交換學生、教職員及教師助理。若曾為該系之學生
,但已轉出至其他校系或是遭學校退學者一學年度內,可以參加賽
事;反之則否。
第十一條 關於碩士班及博士班學生之全國大地盃參賽資格,分為以下討論:
1.會員校系之直屬研究所學生,為該會員校系之選手。
2.其他與地球科學相關之研究所學生,可於第一次領隊會議提出,
讓全國大地盃會員共同表決其參賽資格(台大天文所與台大三系一
所),表決後其研究所在該次全國大地盃即為決定之會員校系。
3.若該名學生從會員校系(大學部)畢業,且為其會員校系(研究所)
學生,有資格選擇代表會員校系(大學部)或是另外會員校系(研究
所)選手。
4.若該名學生從會員校系(包含碩士班、博士班)畢業其一學年度內,
可代表其原來會員校系之選手。
第三章 組織
第十二條 本會以領隊會議為最高權力機構,並以應屆主辦之學校科系為最高執
行單位。
第十三條 本會得由應屆主辦單位成立籌備會,全責辦理該屆全國大地盃及聯誼
活動事宜。
第四章 領隊會議
第十四條 本會會員得以各校系為單位,推派代表參加領隊會議。每單位至少推
派一位代表。決議事項時得由各校系代表投票之。
第十五條 各應屆主辦單位召開領隊會議以三次為限,並應於會議召開兩週前以
書面或公開通知各校系學會。
第十六條 參與領隊會議之各系代表不得低於所有校系之三分之一,未達三分之
一時以流會論。
第十七條 各單位代表必要時有權發起連署召開會議,連署達所有校系之三分之
一時,得要求主辦單位於三週內召開會議。主辦單位不得拒絕召開會
議之要求,否則將永久取消其會員資格。
第十八條 會議之決議案須於會議後兩週內,由主辦單位整理並向會員以書面或
是網路公佈之。
第十九條 對於會議之決議案,未出席單位不得有任何異議。
第二十條 本會之主辦權由全國大地盃輪值表決定之,並輪到最後一個校系時重
新抽籤決定。
第二十一條 各單位代表連續兩年未出席任何一次領隊會議時,該單位視同自
動放棄會員資格。
第五章 權利與義務
第二十二條 本會會員對於本會之各項活動有參與之權利。
第二十三條 各單位不得無故拒絕參加本會之活動。連續兩年以上未參加本會
任何活動之單位,即視同自動放棄會員資格。
第二十四條 主辦單位不得無故拒絕承辦本會之活動。如此得由上屆主辦單位
召開領隊會議協商本會活動事宜,且應屆主辦單位則喪失會員資
格兩年。
第二十五條 應屆主辦單位視活動需要收取活動費,但收取之活動費用應由領
隊會議同意始可收取之。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得提交領隊會議,經所有校系三分之一以上
出席,會議二分之一以上校系同意使得修訂之。修訂之章程於公
佈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七條 賽後結束的一個月內,如未將須繳交費用補齊之會員,應屆主辦
單位會將名單公佈在網路上,並將名單繳交至下一屆主辦單位,
使其禁止參加下一屆所有賽事。
第二十八條 若發現有選手頂替之事宜,經查證屬實,則取消當年度該球員所
登錄之球隊資格;該隊可以將預賽賽程打完,但不能參與複賽,
並於本屆起之後兩年內,不得於全國大地盃該項目參賽。
第二十九條 全國大地盃正式比賽項目為籃球、排球、桌球、羽球、壘球、足
球、大隊接力,此為主辦單位必定舉辦之。其他項目主辦單位可
自行決定是否舉辦。
第 三十 條 全國大地盃結束後,所購買之球類及所有物品歸主辦單位所有,
主辦單位有權如何分配使用。
附錄:
>主辦單位輪值表
2012高師地理 2013市北自然 2014台大地質 2015海大海環 2016中央大氣
2017成大地科 2018師大地理 2019中正地環 2020文化地質 2021台大大氣
2022海軍海科 2023彰師地理 2024文化大氣 2025嘉大史地 2026台大地理
2027師大地科 2028台大海研 2029中央地科
>可代表參賽校系之研究所一覽表
會員校系 可代表參賽之研究所
作者: kb8526 (Kyler)   2010-01-02 19:39:00
所以轉系生只限轉出一年內才能參加囉?
作者: nhmarc (Life's A Struggle)   2010-01-03 17:34:00
沒有吧!!轉系生都可以參加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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