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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到飽剩一堆 被罰投訴
【聯合報╱記者余佳穎/新北報導】
2014.03.25 08:3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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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者說上菜慢才來不及吃完,並非「浪費食物」。
圖/新北市法制局提供
不少吃到飽餐廳會限用餐時間,為免食材浪費,還設有吃不完的處罰條
款;新北市林姓男子因剩餘食物太多,被店家索取一千二百七十八元罰款,
林向消保官申訴,業者退款和解。
林姓男子去年十二月與四名友人,到板橋一家吃到飽餐廳用餐,限時兩
小時到了,還有滿桌食物,店家依單價計算一千二百七十八元罰款,食物
讓林打包帶走。
林認為不合理,向消保官申訴,表示當天上菜速度慢,且桌上只有一個
火爐燒烤,不是吃不下,是時間來不及,且店家「目測」評斷罰錢金額也
過高。
業者表示,當天用餐時間已超過廿分鐘以上,且桌上大多是不用煮燙的
食物,如壽司、豬排等,顯然是拿太多食物卻吃不下。
新北市消保官陳世欽看了林姓男子提供的「證物」照,訝異剩餘食物之
多,但認為對消費者不是不能罰,須符合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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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325/338859.htm
吃到飽點餐剩太多店家索1278元 消保官:不符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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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到飽點餐剩太多,店家索賠1278元。
東森新聞記者丁元凱、連達發/台北報導
吃到飽餐廳再度引發爭議,沒有吃完的食材要罰錢,但罰多少才算合理?
新北市板橋區有家知名吃到飽日式燒肉店,因為消費者點太多沒吃完,最
後店家竟索賠1278元,消費者不服向消保官提告,消保官也認為罰金不符
比例原則,經協調後餐廳以和為貴退回罰金,才解決這場消費糾紛。
「你看這一桌滿滿,這麼豐富的菜色怎麼會叫人不心動呢?你說是不是?」
澎湃的食物堆滿桌,美食節目主持人開心極了,這家位於板橋區的日式燒
烤店,除了吃到飽燒還強調食材高檔。
燒肉店員工表示,「我們第一階段推薦的是和牛,吃起來的話是比較有
彈性,因為牠的活動量比較大一點。」燒肉看起來令人垂涎,點了又點,
但有消費者實在點太多,最後沒吃完,業者竟索賠1278元,會不會太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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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消保官陳世欽 (上圖) 表示,「消費者已經吃飽了,他還是繼續
點用食材,導致食材浪費,所以業者要處罰消費者。」消保官居中協調,
消費者剩下的食物包括 2盤握壽司只吃了一兩個、 2盤沒烤的燒肉、炸豬
排一大盤還有生魚片,餐廳表示有告知消費者要罰款。
陳世欽說,「雙方所提供的照片來看的話,消保官也是認為說,這些食
材的金額應該不至於有到達1278元的價值,所以消保官認為,業者在這個
部分可能就是處罰比例不符合比例原則。」最後餐廳以和為貴,退回 1千
多元罰金,才平息這場消費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