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松山區一間知名熱炒店,主打百元吃到飽,網路評價達四顆星,但日前卻發生糾紛
,老闆不滿一名外送員,把機車停在店門口,妨礙做生意,要他移走,但疑似口氣不好、
還辱罵外送員是流氓,雙方爆發口角,外送員拿手機錄影蒐證挨告恐嚇、獲不起訴,老闆
則是涉嫌公然侮辱被起訴。
外送員拿著手機,對著熱炒店門口拍照,沒多久黑上衣老闆走出來,雙方你一言我一句互
不相讓,用餐客人衝出來勸說也阻止不了,直到警方到場兩人才稍微冷靜。
當事外送員:「當下很憤怒啊超生氣的啊,我只是在找個門牌也沒怎麼樣,然後在那邊,
就被他在那邊嗆聲,然後又拿東西出來,又拿刀子出來要嚇我啊是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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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寫了,他會拿刀威脅人
而且內文是比較模擬兩可的寫法
實際上外送員是停他店門口的對面,不是停他門口,對面住戶也同意
我當初在推文不斷建議大家不要去
就是因為你不知道哪邊會激怒他
其他人的事,我只有耳聞和看到,但沒留下實質證據,所以之前沒寫
畢竟如果上法院要走證據的
但我自己上個月提告他了,有證據的,很清楚的
我個人事情經過是
我在他店對面看到有機車車位,但需要拉大一點才能停
此時有汽車要經過,為了避免擋到後方車子通行
我沒熄火也沒下車,只是停在他店門口三秒等車通過後就離開
他就衝出來說就算是等會車也不准停在他門口幾秒
我自知這絕對是合法的,懶得鳥他就走了
後來莫名其妙收到罰單,調監視器發現他把我的機車拖出來到紅線
拍照後檢舉違停,然後再把車放回原處
栽贓別人,這能用有個性來說他沒問題嗎?
因為會車所以暫停三秒被轟,這是一般的常理嗎?
很多版友一直以有個性去幫他護航
但實際上就是他做過不只一則違法的事
只是因為他的情緒
其他很多誇張事情人家不想糾纏自己吞下去
但真的奉勸大家不要因為省一點錢,讓自己身陷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