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na.com.tw/news/ahel/201709120238-1.aspx
教育部今天表示,10日課審會大會的修正動議、表決程序都經與會委員同意後進行,若有
課審會大會委員於下次會議時,對議事表決或會議過程提出質疑,當天將依會議程序處理
。
自由時報今天報導,教育部前天審議十二年國教國語文課綱的文言文、白話文比例案,研
擬將文言文比例下修,但未經大會委員確認國教院課發會研修小組先前所提草案是否需修
正,就直接對其他動議案進行表決,結果動議四案票數未過半而無法通過,研修小組草案
卻不僅可「特權」跳過表決程序,甚至可一字不修就原案通過。部分課審委員及外界強烈
呼籲教育部補正程序瑕疵,重啟文白比例修正動議,以免爭議擴大。
教育部次長林騰蛟今天向媒體說明時表示,課程審議會(課審會)大會是依據高級中等教
育法所設立,主要負責高級中等學校各領域課程綱要之審議,包括總綱、各領域科目學科
課程綱要等,因此課程綱要各領域課綱的審議,屬於課審會大會權責。
媒體報導,外界對10日課審會大會審議國語文領綱審議有不同意見和質疑。林騰蛟指出,
當天的修正動議、表決程序都徵詢過出席委員同意後進行,會議結論也是經出席委員公開
表決後決定,若課審會大會委員在23日舉行的下次會議,對10日議事表決程序或會議過程
記錄等提出質疑,教育部會予以尊重,並於當天會議中依照會議程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