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gglu (g儒)
2016-01-02 10:41:53相信大家目前都已經知道中職的鳥規章
一隊不能同時簽下超過2名fa球員
那是否有個小漏洞
如果跟球員達成默契
讓fa行駛期限過了在與之簽約
那是不是就不受規定影響
再者又不用多付一筆轉隊金給母球團
可以將這筆錢回饋到球員身上
不知道這方法可不可行
真的好希望鋒哥來兄弟阿
作者:
a52051vik (520(′‧ω‧‵))
2016-01-02 10:43:00希望鋒哥來 想看鋒恰連線啊啊啊
作者: jordan0329 (JORDAN) 2016-01-02 10:43:00
那也要LM願意給離隊同意書...QQ
作者:
lovebuddy (lovebuddy)
2016-01-02 10:45:00看新聞我們是願意網羅的啊Q_Q 制度真是爛死了
作者:
aben15 (唉)
2016-01-02 10:48:00請google張家浩條款
作者:
br1135d (才不告訴逆咧)
2016-01-02 10:49:00如果鋒哥不幸只能續留,這樣大師兄還會來嗎
作者: chawer ((˙(00)˙)) 2016-01-02 10:51:00
若太子不發,那就是讓人自動聯想到當初反對修改規定就是他
作者:
ixeasawm (啾 ^+++^)
2016-01-02 10:52:00鋒恰連線 只能在回憶裡了嗎QQ
作者:
TsaoJJ (完全沒有畫面)
2016-01-02 10:53:00有辦法比照泰山挖鋒哥來嗎
作者: chawer ((˙(00)˙)) 2016-01-02 10:53:00
也要太子發離隊同意書離隊同意書真是鬼規定,也要改掉,但礙於某隊,難度很高
作者:
ray0305 (ray)
2016-01-02 10:56:00任意引退不是自由球員 這條款是在防堵利用引退來挖角
作者:
areg5678 (sheng)
2016-01-02 11:16:00我有個想法,我象出轉隊費給鋒哥,讓他去跟太子買離隊同意書,不知可行否
作者:
BaRanKa (Dummy system on)
2016-01-02 11:17:00好貴的一份紙本啊
作者:
a52051vik (520(′‧ω‧‵))
2016-01-02 11:17:003g可以請你不要連米糕板也去鬧嗎...看了很無言
作者:
f59952 (雷神 ライジン)
2016-01-02 11:19:00離隊同意書還好 怕惡意挖角
作者:
ray0305 (ray)
2016-01-02 11:20:00如果中信真的非常想要 喵喵跟犀牛又不想要鋒哥還有一個辦法就是去跟LM談交易
作者:
chiengo (keep the faith)
2016-01-02 11:28:00請義大幫簽 錢再給義大 我們再借洲際給義大
作者:
feywen (supernatural號:)
2016-01-02 11:34:00買離隊同意書,太子大概會開個五千萬吧(菸)
作者:
jasongo (Jason?Go!~~)
2016-01-02 11:54:00如果拿走了大鴻,牛會鳥你嘛XD
作者:
RZPTT (歌劇魅影)
2016-01-02 12:04:00原po,聽說同樣的討論文你也發到犀牛版去了老實說,我覺得這議題你po在兄弟版或總版也就算了po在犀牛版感覺真的不太適當因為以球迷的角度,一定沒人希望自己球隊被人利用為過路財神所以你po去犀牛版,通常只會被那邊的球迷噓到暴
作者:
alenn (Blurry)
2016-01-02 12:41:00現在才良心發現?去別隊海巡鬧板只是幫本隊球迷製造問題而已
作者:
a52051vik (520(′‧ω‧‵))
2016-01-02 12:48:00拜託以後可以想清楚再po嗎 別人還以為爪爪有多愛海巡可以有點同理心嗎
作者:
elvis0611 (ElvisBoss)
2016-01-02 13:31:00推樓上
作者:
Amilous ( )
2016-01-02 20:44:00別再去吱板 吱隊在總板已經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