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若桃猿選擇要交易球員 兄弟在2周內要提2

作者: Aeolusfly (Aeolus-飛)   2016-01-05 23:44:48
※ 引述《tom19860616 ()》之銘言:
: http://sports.ettoday.net/news/625294
: 若桃猿選擇要交易球員 兄弟在2周內要提25人保護名單
: 記者歐建智/台北報導
: 中信兄弟到底何時要提出25人保護名單呢?聯盟表示,在Lamigo桃猿要採行75%轉隊費1位
: 球員之後,中信兄弟要在2周內提出25人保護名單。
: 依中職自由球員辦法中規定,目前林智勝的轉隊有2個方案可以選擇,一種是中信兄弟付1
: 25%轉隊費,也就是645萬元給桃猿。
: 第二種中信兄弟付75%轉隊費,就是387萬元給桃猿,另再加一位非在中信兄弟25人保護名
: 單的球員給桃猿。
: 但中信兄弟要在何時提出25人名單呢?聯盟解釋,在桃猿決定要採用第2種方案時,中信
: 兄弟要在2周內提出25人名單,但桃猿要在2周內跟要被交易的球員簽約。
: 如果桃猿跟被交易的球員談不攏,被交易球員重回中信兄弟,中信兄弟再付25%轉隊費給
: 桃猿,桃猿總共拿到的轉隊費是年薪的100%,跟第1個方案相比,少了25%。
先不論各國的FA制度
與台灣根本不自由的自由球員 一堆奇怪規定的不完備
我覺得這條FA制度超棒
1.125%
2.75%+人
3.75%+25%(名單裡沒想要的 或名單裡有想要的但簽不下)
A.原球團如果對新球團裡的球員沒太大興趣
→乖乖拿125%就好
B.原球團對新球團裡的某些球員有興趣 選擇75%+人請新球團開名單
→沒中 鼻子摸摸繳25%出來 當開名單的手續費
→有中→簽不下 表示該球員沒意願 鼻子摸摸繳25%出來 當開名單的手續費
→有簽下 表示該球員其實也想轉隊 這樣對該球員跟原球團都好
要探討的是
如果被選到的人真的被簽走 而且該球員入團時有簽約金
那原簽約金的部分該怎麼處理
總不能新球團有心 一堆人都拿了150萬簽約金
結果練一練還沒用 但是名單放不下開漏溝
該球員選秀時本來又剛好就想去原球團 只是被新球團選走
這樣私下有先連絡好 一選就過去了
25%還能換簽約金 超爽的阿
最後
我猜最後一定選方案一
不管是沒想要的 或是有想要的但最後簽不下
中信現在白成這樣
要拿25%賭中信開出來的名單外 會有人想過去lamigo
真的跟直接雙手把錢還中信差不多阿XD
作者: shihyen (shihyen)   2016-01-05 23:48:00
推,其他漏洞不贅述,要叫原球團負擔簽約金情何以堪?原球團指球員原屬球團!
作者: i376ers (你說呢?)   2016-01-05 23:53:00
巴提斯塔用錢砸死米糕也爽
作者: willy80513 (威威)   2016-01-05 23:59:00
其實提25人名單也滿有趣的,球員流動率高一點
作者: Habibu (Habibu)   2016-01-06 00:01:00
把小飛機簽來再送回去lol
作者: yms55662003 (love piano)   2016-01-06 00:10:00
這到底是什麼奇怪的制度0.0
作者: mayday6103 (咩嗲陸么洞叁)   2016-01-06 00:18:00
25人名單好難選...看了一下球員名單,我們有現在、更有未來超難挑...
作者: campdkny   2016-01-06 00:22:00
現在球隊現況,沒人想離開吧~別擔心有的沒的
作者: ashrum (玄鳳阿修拉姆)   2016-01-06 01:03:00
不一定吧,如果是大頭就挖得動上場空間有差還有奶茶,會多了議價空間
作者: bensonchaung (廣告B)   2016-01-06 01:07:00
這制度爛透了好嗎要補償ok,沒有齊頭式的那這個聯盟除了頂級球員以外,沒人FA成功的了
作者: TevenChen ((\/)⊙⊙(\/)﹏﹏)   2016-01-06 01:16:00
這個制度應該是參考過日職的吧,只是日職有分ABC級的FA
作者: campdkny   2016-01-06 01:28:00
大頭去米糕打二軍嗎?米糕內野ㄧ票選手,也未必想挖他
作者: bensonchaung (廣告B)   2016-01-06 02:22:00
那義大呢?別忘了打閧也有一樣的情況
作者: donkey (色達)   2016-01-06 03:55:00
中職自由球員制度基本上就是在保護球團,除非去改變,但開會的幼都是球團本身,這樣能改變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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