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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6 03:14 聯合報 記者黃文鈴/台北報導
「大師兄」林智勝加盟中信兄弟隊,成中華職棒首例轉隊成功的自由球員,
但轉隊費要怎麼給,由於無前例可循,中職秘書長朱康震昨表示,已發出徵
詢公文給Lamigo桃猿、象隊。
中職過去26年未曾出現成功行使FA權利的球員,前日林智勝與象隊簽約後,
聯盟緊急翻閱現行規章,開會討論出施行細則。
根據現行規章,中職自由球員補償規定有兩方案,新球團需支付原球團全額
轉隊費,以該球員該年度薪資總額的125%計算;或薪資總額的75%作為轉隊費
,加上1名不在新球團25人名單內的球員,兩隊選擇的方案需達成共識才能施
行。
以林智勝為例,去年月薪43萬,象隊可選擇付給猿隊645萬元,或者支付387
萬元,再讓出1名非25人名單的球員給猿隊。
朱康震不諱言指出,現行規章不盡完善,「要大修」,包括25人保護名單何
時提出、要不要公布都沒有明定。
象隊可能簽下林智勝、鄭達鴻2位自由球員,若必須釋出1位以上選手供他隊
挑選,按照現行規章規定,由戰績較差的隊伍優先選擇,他認為這項規定也
不盡公平。
朱康震補充,猿象隊須在收文日起3日內回覆聯盟,所選擇的方案,若兩隊選
擇不同方案,將由聯盟出面協調,若協調不成,將由會長吳志揚做最後裁定。
若此例順利進行,朱康震說,將於今年6月中職規章討論會議中提出,將施行
細則寫進正式規章條文,成為未來既定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