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進步
【王翊╱台南報導】林智勝日前成為中華職棒,第1個成功轉隊的自由球員,與中信兄弟
簽下總值3年4500萬的合約。王建民有看到這個新聞,他說:「這種情況下能轉隊比較不
容易,但也是有看到台灣職棒慢慢在進步。」
中職自由球員辦法中規定,若在該年12月31日前,自由球員與新球隊簽訂合約,新球隊最
多得付2.5倍的轉隊費;如果到隔年1月1日後才簽約,則最多要付出1.25倍的轉隊費,讓
自由球員制度從2010年實施後的6年,才有人成功轉隊。
球員工會理事長胡金龍,過去也有旅美經驗,他曾表示,轉隊費過高,讓球團不敢任意出
手,也不是划算的投資,中職如果要進步,就要廢除轉隊費的規定。
「台灣轉隊還要付錢,好像就是怪怪的。」建仔說:「不像在美國,直接就自由球員,直
接就FA了,比較不一樣。」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sports/20160107/36997237/看台
灣FA還要付錢怪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