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現有規章有解釋空間 桃猿先提3點建議、

作者: yankeerock (yankeerock)   2016-01-08 18:27:28
裡面提出的三點中,第三點和兄弟無關,不評論。
一二對兄弟不利。
因此,建議楊神和兄弟的管理,
方案一聯盟規章沒有提到,方案二與練盟規章明顯不符。
如果要如一二的修改規張,那25人保護名單應增加到40人,現在聯盟的規模已經比過往大
而且既然方案一二對母隊不利,那應該增加對母隊有利的條款,修改規張才公平。
作者: helluvaguy (BigDaddy)   2016-01-08 18:29:00
推,的確FA制度要修好,但這次大家就直接用錢解決之後要有補償球員也是規則訂好就以後大家乖乖遵守
作者: allen719 (安)   2016-01-08 18:30:00
沒錯,這樣才有道理
作者: robin2691 (爪爪)   2016-01-08 18:34:00
這次的FA已產生~請就現有的去戳湯圓你要改也是真對下一次的好好修正/補充,不要再有這樣
作者: king110054 (Shawn)   2016-01-08 18:36:00
推修改,但務必來年實施
作者: Balboa (弱雞)   2016-01-08 18:38:00
領隊會議是共識決 球團不會讓他整碗捧走的
作者: james791013 (兄弟 阪神 道奇 總冠軍)   2016-01-08 18:38:00
不過現在一隊球員上限才60人,保護名單人數增加到40人有點太多改成當年度or最近兩年的新秀球員不得挑選感覺比較合理
作者: yankeerock (yankeerock)   2016-01-08 18:40:00
已修改
作者: RASSIS (省錢存錢節食減重)   2016-01-08 18:42:00
如果改成新秀和FA不能挑 大概就快40人名單 好像也差不多
作者: yankeerock (yankeerock)   2016-01-08 18:43:00
畢竟 現在是談不攏回母隊才是25人名單如果改成一律直接走,還維持25人名單就很不公平了
作者: Chad0523   2016-01-08 18:45:00
以目前中職4隊人數 FA跟前5or10輪不能挑應該比較可行
作者: Balboa (弱雞)   2016-01-08 18:48:00
我是不擔心啦 反正開銀行的多的是靠研究規則吃飯的專家人都簽了才想著讓規則朝自己有利的方向實施 天底下沒有這種道理
作者: wadeheat (wadeheat)   2016-01-08 19:03:00
這個比較合理,推推
作者: hollywang (一日長於百年)   2016-01-08 19:22:00
要改就下次改 不然我們也想鋒哥大三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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